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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规范教育APP: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原标题:教育APP禁植入广告和游戏

  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对教育APP实施备案制度,并要求在2019年底完成备案工作。《意见》明确,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对于学校推荐使用的教育APP,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新京报讯 近年来,一些学校出现了教育APP泛滥、平台垄断、强制使用等现象,一些APP存在有害信息传播、广告丛生等问题,给广大师生、家长带来了困扰,亟须规范和引导。9月5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对教育APP实施备案制度,并要求在2019年底完成备案工作。当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范教育APP相关情况。据悉,备案管理的办法初稿目前已经形成,将于近期进一步征求意见,计划在9月底前印发管理办法。

  APP提供者应进行教育业务备案

  《意见》明确,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教育APP)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APP。

  《意见》要求,建立教育APP备案制度。教育APP提供者应当在取得ICP备案(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业务备案,登记单位基本信息和所开发的教育APP信息。

  对于已备案的教育APP提供者,在上线新应用前,应当在备案单位更新相关信息。

  国家统一备案标准,各省份分头实施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介绍,备案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各省份分头实施,企业属地备案”的原则开展。

  国家统一标准,就是指教育部要制定教育APP备案的管理办法,明确备案的主体、备案的时间、备案内容和备案流程;各省份分头实施,就是明确以省为单位,推动备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的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机构进行备案;企业属地备案,是指教育APP提供者为企业的,要到注册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一省备案、全国有效,教育APP提供者为学校的,按照属地关系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雷朝滋表示,将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做支撑,实现“一省备案、全国有效”和全程网上办理,方便企业和学校备案。备案结果网上公示,公众和机构均可查询,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

  对教育APP审慎监管,不设置准入许可

  建立备案制度是基于什么考虑?雷朝滋表示,201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教育网站网校审批取消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备案制度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可准确掌握教育APP供需双方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掌握教育APP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规范引导教育APP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教育部鼓励推荐优质教育APP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头雁效应。鼓励购买优质教育APP服务创新供给模式,促进产业发展。

  雷朝滋称,对教育APP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不设置准入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严守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

  ■ 治理

  严控高校APP数量禁擅自开发

  教育APP给学生学习带来不少便利,但不少学生反映自己被APP“绑架”了,特别是在高校,打热水用一个APP,跑步用一个APP,连WiFi用一个,刷网课用一个,甚至湖南一所高校还曝出“扫码洗澡”的规定,让不少学生觉得“闹心”。对于高校APP泛滥问题,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回应新京报记者称,要严控学校APP数量,不得擅自开发和选用APP。

  今年3月,教育部针对该问题开展了一次专项调研,抽取了100所高校,了解教育APP的应用情况。雷朝滋表示,从调研结果看,总体情况是好的,89所高校APP数量都在5个以下。但确实也有少数高校开发引进的APP超过了20个,给师生造成了困扰。

  “广大师生、家长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是我们检验治理教育APP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雷朝滋称,在治理过程中,教育部将注重典型示范,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清理促整合,以规范促发展,切实优化师生的应用体验,减轻师生的负担,切实营造教育APP发展的良好环境。

  【焦点1】

  学校推荐APP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意见》在APP进校合作方面明确,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对于学校推荐使用的教育APP,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对于承担招生录取、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重要业务的教育APP,原则上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运行管理。确需选用第三方应用的,不得签订排他协议,或实际由单一应用垄断业务。

  《意见》指出,学校应严格选用标准、控制数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担。确定选用的APP应当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对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集体决策选用的APP,不得要求学生使用。

  《意见》指出,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管理责任体系。应建立APP选用退出机制、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推动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焦点2】

  治理APP信息泄露、低俗信息问题

  《意见》指出,教育APP的内容应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呈现的广告应当与提供的服务相契合。以未成年人为主要用户的应用应当限制使用时长、明确适龄范围,对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具备论坛、社区、留言等功能的教育APP应当建立信息审核制度。

  教育APP娱乐化、低俗、性暗示内容泛滥等问题应如何解决?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副局长杨梦东表示,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教育APP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的现象日益突出,非法APP程序屡打不绝,甚至专门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也出现过度娱乐化、低俗、性暗示内容泛滥问题,广大群众尤其是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很大,必须下大力气进行整治。

  杨梦东表示,下一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把查处教育APP纳入低俗信息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净网”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对相关应用侵权盗版行为予以打击,对传播低俗等不良信息行为予以整治。

  【焦点3】

  教育APP不得变相强迫收集用户信息

  对于用户数据隐私的保护,《意见》指出,教育APP提供者应当建立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储存、传输、使用等环节的数据保障机制。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

  《意见》尤其指出,不得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不得收集与其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与用户约定,不得泄露、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在发布会上,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巡视员陈飞燕表示,为了追求利益,一些APP推送网络游戏广告、影视网红明星导流等信息;还有一些APP不落实网络实名、日志留存等基本制度和安全技术防护措施,信息网络安全风险很高。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部门将很快制定出台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判定标准。APP运营单位要依法合规采集使用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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