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王永征获刑12年
@山东高法:#案件速递#【受贿1614万 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王永征受贿案一审宣判】8月16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王永征受贿案。对被告人王永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查封、扣押受贿所得款物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王永征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王永征受贿案一审宣判
原标题:山东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王永征获刑12年:敛财超1614万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
- 编辑:王美宣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