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监委为基层减负 年底不再集中考核
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机关印发《海南省纪委监委机关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六条措施》的通知,围绕压减文件简报、压缩文件篇幅、减少会议数量、严控会议时间、改进调查研究、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6个方面出台具体规定,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轻负担。
通知明确规定,全年向市县纪委监委发文数量比2018年至少减少40%;会议总量减少30%以上。一般性的政策文件和综合性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工作报告不超过3000字;全省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各单位、部门发言一般不超过8分钟,会议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发言每人不超过5分钟。大力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简化程序,不搞预先“踩点”,省纪委监委领导和部门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严格执行督查检查审批制度,所有督办事项均通过内网督办系统进行发布,以日常考核为主,年底不再进行集中考核,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网上督查系统报送,不再单独报送纸质材料。
为避免“减负”成为简单的做“减法”,通知还明确提出“干部处分处理、函件、审查调查文书等因工作确实需要制发的文件不纳入精简范围”,确保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正常开展。
“大力为基层松绑减负,就是要激励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崇尚实干、担当作为,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来。”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蓝佛安表示。(海南省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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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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