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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微商、直播带货?都得先办营业执照!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涂端玉)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通知,表明要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例如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行为。而记者留意到,这次方案最主要任务依然是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市场上不管是代购、微商、电商,还是视频直播“带货”的网红博主,无论生意大小、销售额多少,都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否则将被视为无证经营。

  此次方案强调:将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经营者的规范引导。对此,乳业专家宋亮告诉记者,就拿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这一大业务来说,市场上的微商、视频直播、网红销售都属于代购衍生物,我国大约有两三成的进口奶粉是通过代购、海淘进入市场的,而网络直播、网红销售、微商卖货这些模式都是服务于代购的,所以仍算作个人行为在卖奶粉,这样的情况下市场很容易鱼龙混杂、产品真假都有,设置门槛的现实意义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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