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首次支持上诉获胜 大连控股实控人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提起的全国首例证券支持上诉一案,获辽宁高院判决胜诉。本案宣判结果显示,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代威被判承担虚假陈述损害赔偿责任,大连控股、时任财务总监周成林承担连带责任。
投服中心首次提起支持上诉
2017年7月,大连控股因信息披露违法被大连证监局行政处罚。同年8月,投服中心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提起支持诉讼,共征集409名投资者。同年11月,投服中心支持第一批投资者向大连中院提起诉讼,追究代威赔偿责任,大连控股及周成林承担连带责任。2018年12月14日,大连中院判决驳回诉求,理由是虚假陈述应由上市公司承担责任而非实控人及相关责任人员。
投服中心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及主要责任人员、机构构成共同侵权责任,而共同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等规定,在共同侵权案件中,原告有权请求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且责任承担顺序无法律限制。
2019年1月,投服中心指派公益律师朱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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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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