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
《滨海新区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本预案适用于在滨海新区内举行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及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天津市体育局或滨海新区人民批准,在本区境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参赛运动员达到500人以上或者观众达到2000人以上的)全国及地方性综合、单项体育比赛活动。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天津市体育局或滨海新区人民批准,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人数达到一定规模(观众及参与者总数量达到3000人以上的)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在滨海新区人民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负责组织、领导、指挥本级和监督检查系统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承办地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加强与区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组委会负责当次活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信息的下传和发布,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整合有利资源,协调工作进程,授权组织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对区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区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区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应急处置行动。区级有关部门在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快速、高效处置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
副总指挥:区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委及事发地镇(街道)主要负领导。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委、区、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卫生计生委等单位负责人。
(1)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的引导管控。
(2)区教育体育委:负责向指挥部提供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协助、配合区安全监管部门对事故发生原因开展调查。
(3)区:负责指挥对事发地的抢险行动,对事发现场实施必要的管制和秩序,负责社情信息的收集掌握,确保事发地社会稳定,会同交通部门确保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安全畅通地运往事发地,协助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4)区民政局:负责指导或直接参与事故死亡人员处理,伤者和伤、亡者家属安抚、救济工作,收集、相关群体的动态情况。
(5)区财政局: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指导事发地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医疗专家组赴事发地提供医疗救治。
(7)区安全监管局:根据区授权,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确定事故责任。
区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分管治安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职责为:
(4)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及时收集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相关信息,汇总分析并向区指挥部提出处置。
举办全区运动会、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须报区教育体育委批准;举办其他大型体育竞赛或群众体育活动,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报区教育体育委备案。
活动组委会下设安全部,安全部在组委会授权下具体履行安全职责,负责制定和部署安保方案、应急预案,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委会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应根据自身特点在治安、、消防、交通、公共卫生、场地设施安全等方面分别确定专职信息工作人员,负责相应领域内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
预警信息按照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汇报,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保障应急工作信息在应急体系和指挥机构常运转,对重要的突发事件信息要随时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区人民。
组委会认真履行应急工作职责,按照预案的工作原则和要求,督促参赛组织和体育场所管理单位落实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赛区、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人员踩踏伤亡、爆炸、火灾、建筑物倒塌是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预防与应急工作的重点。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场所接纳人员应符合该场所设计或有关部门核准的人员容量,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卫生有关安全的要求,人员紧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及特点,组委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各项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应急组织人员到位、措施有利、救援物资充足。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设备,预留、消防、救护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区人民应急办公室统一领导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区委、区。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时,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在接报后一小时之内及时向区人民办公室报告。
⑶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更不能对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区教育体育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体育系统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区教育体育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向区教育体育委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专职处理善后工作事项。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