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名人不是营销号的“生意经”
12月2日,“公众号侮辱鲁迅”登上微博热搜榜。某自媒体公众号发文歪曲鲁迅的经历,称其通过“文字变现实现了利益最大化”,该号作者直指鲁迅贪财的目的,竟然是为了出售自己的理财课程。该篇文章的曝光引发网友热议,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消费名人,自媒体的底线何在?
在这篇名为《贪财的鲁迅》的文章中,作者把鲁迅开三闲书屋、野草书屋的经历,偷梁换柱说成他下海做书商赚钱。整篇文章中随处可见断章取义的解读,鲁迅用批判性思维称“钱是要紧的”,就被作者歪曲为鲁迅贪财;鲁迅写文章针砭时弊,集结出书,却被称为“实现利益最大化”;鲁迅被评价为“民族的脊梁”,是“骨头最硬的人”,自媒体却说,不知道鲁迅离开独立的经济来源“骨头还能硬多久”。更可气的是,作者如此歪曲历史的目的,竟是为了在该帖子的文尾贩卖理财课程,真可谓图穷匕见。
自媒体兴盛以来,利用公众号的传播力度进行商品营销成为广告商新的阵地,自媒体作者靠历史名人或流量明星“带货”的行为也一直存在。有些作者善于总结历史掌故的关联,对时事、对文学作品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写出有理有据的文章,在结尾处来一个“神转折”,巧妙带货,本也无可厚非。
但是,自媒体的野蛮生长让一些作者没了底线,恶意拿名人开涮、庸俗化名人、消费名人的越来越多。比如调侃梁启超的肾切除手术,添油加醋地讲述林徽因、徐志摩之间的关系,还有人把科学家的私生活拿出来大讲特讲,都是为了最后卖药、卖面膜乃至卖课程。这些自媒体作者号称要从新颖的角度解读历史,历史却变成了他们攫取利益的垫脚石。鲁迅不贪财,贪财的是这些为一己私利标新立异的自媒体作者,鲁迅当年控诉吃人血馒头,恐怕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吧。
现实社会中,恶意诽谤他人是违法行为,需要付出相应代价,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自媒体也应该为自己的恶言恶行付出代价。剪去芜杂的枝叶,树木主干才能健壮生长。为了营造优良的自媒体生长环境,作者自省、平台自律、行业监管都必不可少,更重要的是,依法治理要作为最重要保障,不能把历史与名人变成营销号手中随意操控的“生意经”。(韩轩)
- 标签:
- 编辑:王美宣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