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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什么样的体育明星最赚钱?

  年前的十强赛,中国足球队在沈阳夺得世界杯出线权,国家队驻地里挤满了各欢庆的来宾,其中就有前来找队员签约的广告客户。当年球队中的主力队员,一年合约的广告价码达到了万元以上。队员并无经纪人,广告商在一个房间中轮番约见他们中意的球员,球员自己报价,客户当场定夺。胜利的宴席要是没有这样直接的刺激该多么乏味……

  体育圈里有这样的说法:足球队人民币多,羽毛球队美元多。这是说足球队员的高收入大多建立在国内联赛的红火上,而羽毛球队员的收入大多是靠参加大赛拿来的金。审视福布斯名人榜上的体育明星,很容易就能发现:NBA、英超联赛和足球造就了最赚钱最有名气的球星,而中国一些优秀项目的世界冠军也在名与利上有了更实际的收获。

  中国女排在2003年夺得世界冠军时,有消息说队中6名主力队员都已经有了广告合同。赵蕊蕊否认她当年收入有180万元之多,后来她与康威体育用品签订了形象代言人合同,有人估计,她的广告价值有望与曾经的孔令辉、田亮、郭晶晶等人持平,价码在60万元到80万元之间。这个价钱也是中国顶尖运动员能够达到的最高水平:运动员应该是世界冠军,所从事的项目有广泛的影响力,个人形象好。

  中国最早体会到职业体育带来金收入的项目是围棋,但一直以来,金收入都不会全部归棋手个人所有。广告收入也如此,一般来说,球员个人接拍广告,必须得到国家队的同意,广告收入分三份,一份归行业协会,一份归国家队,一份归个人。这样的体育管理体制也就了体育明星用经纪人代理商业事务的可能,国家队主教练的倒是不小。然而,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分运动员不愿意自己挣的钱被分走2/3,就会与广告商达成私下交易,比如80万元的一份广告,合同上注明是30万元,这样向国家队与管理中心各10万元即可,而另外的50万元就进了运动员的“小金库”。

  姚明无可争议是最值钱的体育明星,看看历史,2003年他与耐克旧合约到期,而耐克在新合约中附加了过多性条款,对姚明参加的比赛提出自己的要求。“小巨人”一怒之下转与锐步签订合同。结果是耐克后来曾以一份价值接近1亿美元的新合同希望姚明回头。姚明的广告客户目前包括麦当劳、佳得乐、百事可乐、VISA、苹果和Upper Deck等,他与百事可乐的合同也了中国运动员个人对抗集体第一份商业诉讼。可口可乐是中国篮球队的赞助商,他们在包装上使用了含姚明在内三名国家男篮队员的形象,按国家体育总局以往的文件,国家运动队三名或三名以上队员的集体运动形象使用权归国家队所有,但“姚之队”去年进行的诉讼使可口可乐放弃了使用姚明形象促销的想法。

  但个案并不表明国家对体育及体育明星资源的控制有所松动,《福布斯》以美国方式制造“中国名人榜”,将体育与娱乐业一起考量,这的确能说明目前中国体育产业正向娱乐性方面发生一些,但原有的体育管理体制仍然控制着体育产业的命脉。2003年11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和中信泰富公司联合在宣布,三方携手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在体育事业中的应用,共同创建中国数字体育互动平台,这个平台整和三个体育网站的内容,据称投资在3亿人民币左右。在这资本操作之中,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扮演的重要角色,是没有哪一个单独的运动队或体育明星可以比拟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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