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和房租,一个都不能炒
住建部等六部委近日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明确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有的放矢,针对的都是这些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需求侧的规范,同时还配以供给侧的改革。根据该《意见》,住建部门将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
三年来,“房住不炒”坚如磐石,作为楼市调控长效机制的重要一环,“房租不炒”也正浮出水面。
住房租赁既是“政治正确”,也是“市场正确”,各地纷纷落实租购同权,提供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资本也迅速嗅得商机,长租公寓变成“风口上的猪”。
野蛮生长的另一面,就是泥沙俱下。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强制驱逐承租人等侵害租房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例,不胜枚举。
怎么破?政府要给力,市场要发力。
首先,租购同权也好,租房落户也罢,地方政府需要明白,这不只是吸引人口、争夺人才的权宜之计,而是稳定人心、稳定预期的权益大计。这对于一线城市之外的中小城市,尤为重要。
在此之前,购房相对于租房,最大的优势在于锁定这个城市的公共服务,而租房仍存在着不确定性,具体到执行层面还比较模糊。虽然媒体已经在欢呼“新租房时代”的到来,但住房租赁市场的彻底激活,还有很多“慢工”和“细活”要做。
房子和户口之所以重要,在于它们身上附着的社保、教育和医疗资源,这些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有限,均等化的理想很丰满,倾斜化的现实很骨感。因此,如果住房租赁市场的权利和福利无法及时匹配和有效落地,那么最后的结果反而是加剧供需矛盾。“同权”的人逐渐增加,但优质公共服务的供给仍有限,分配的难度不降反升。
其次,住房租赁市场仍应该致力于让市场在资源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大中城市租金水平的连续下降和长租公寓的爆雷,使得住房租赁市场成为近期热点。供求博弈,奖优罚劣,原本就是市场的“优势所在”。政府部门的供给侧管理,应力求避免住房租赁市场被“有形之手”主导,而更多交由“无形之手”氤氲生成。
开弓没有回头箭。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这势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要不断因应城市的资源禀赋、产业发展以及财政福利。急于打开和做大住房租赁市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失去“相信市场、尊重市场”的定力。很多地方政府,有时候倾心于赋权若干个企业经营,便于行政调控,但这样做的后果可能是培养垄断。一旦住房租赁市场成长起来,垄断将制造出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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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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