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中标埋隐患、违规违法缺监管…安置房住得不安心
安置房本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民生工程、良心工程,但一些地方的安置房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水、墙体开裂、混凝土疏松等质量安全问题,配套设施与服务严重缩水,有些还存在“有房无证”、延期交房等突出问题,引发安置群众不满。
安置房质量问题频发,配套设施服务滞后
西北某省的一个安置房小区建成于2012年。半月谈记者近期在该小区看到,许多幢楼的墙体底部出现大范围裂缝,墙内保温材料明显外漏,严重处裂缝沿地面横跨整面墙。1楼住户杜周峰用竹棍向自家阳台外墙底部一处裂缝内试探,1米多长的竹棍可全部伸入。
这个小区1楼业主还反映家中地面出现空鼓和下沉问题。住户王先生说,他们在2014年和2015年都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施工队在家中不同房间打了6个孔注入7吨水泥,但至今地板下面仍旧存在空鼓、下沉。
安置房的质量问题还表现在房屋漏水、建筑材料低劣、工艺粗糙。东部某省的一个小区,28栋层高为6层的拆迁安置楼,6楼普遍漏水,且第24栋楼出现大梁破损、墙体开裂。因为担心质量问题,第23栋更是没有人居住。
“卧室漏水,5年修了3次,安置房住不安心啊。”该小区住户彭大爷说。一位业主苦等8年收房时,发现许多顶板质量存在较大问题,不愿搬入,至今依然在外租住。
半月谈记者在多地调研发现,部分安置房在配套设施和服务方面也大打折扣。
中部某小区多名居民证实,在2016年村民回迁时,小区发生了一起电梯从高处坠落事件,造成1人死亡。而近3年来小区电梯故障频发,不久前就有人被困电梯之中。
不仅如此,一些地方安置房连基本的消防、天然气、照明等设施都未配齐。“向物业公司、开发商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反映问题,直到现在都没有解决,我们也不知道该找谁了。”西北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小区的住户告诉半月谈记者,自己一直被各部门相互“踢皮球”。
安置房问题频发,让许多住户无奈地接受了现实:“安置小区有问题是正常的,与市场上其它商品房相比,安置房就是低人一等。”
交房难、办证难,“有房无证”不放心
西北某市的多名村民吐槽:拆迁的时候快马加鞭,回迁的时候却迟迟等不到住房,好不容易住进安置房,房产证却迟迟拿不到手。
中部某省一个村民回迁安置小区的居民说:“13年前,村民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憧憬着25个月后住进五证俱全、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房屋。但直到2016年有关方面才通知交房,且是没有合法证件的房屋,容积率高达7.17。”
有的群众面临“有房无证”困扰,已经长达10年之久。中部某省一名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说,之所以没有房产证,主要是当时为了及时交付,边建设边办理,后来由于土地指标管理严格,手续一直没有跑下来。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开发商和购房者一般会在合同内备注,在一定期限内拿到房产证,如果违约,会按照约定进行赔偿。但是,在由政府起草的拆迁安置合同里,这一条款被模糊处理,可能就存在“没个三五年办不下来”甚至无限拖延的情况。
低价中标埋隐患,违规违法缺监管
——低价中标机制推高偷工减料风险。南京一名保障房公司总经理表示,在“没有最低,只有更低”的最低价中标机制下,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容易偷工减料,甚至层层转包给建设、管理成本更低的承建单位。
华南某村一扶贫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因施工用的河砂价格暴涨,施工队有人贪图方便和便宜,使用细沙捣制混凝土灌注构造柱,造成房屋质量不符合要求。
西安一名参与过安置房项目开发建设的项目经理透露:“安置房一般是政府投入,选择施工方时偏向最低价中标,甚至由一些资质不健全的施工方参与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往往会进一步压缩成本,从源头上埋下安置房项目质量安全风险。”
——隐性成本高导致建设质量打折扣。少数基层干部将安置房工程视为“唐僧肉”,通过“条子”“裙带关系”搞利益输送。例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包了浙江省瑞安市一个安置房建设项目的代建工程,当地村干部随后向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索要“好处费”。
——预防性监管不足,违规违法成本低。福建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部门负责人说,安置房、保障房的质量监管工作大多属于事后处理,没有做好相应预防工作,无法及时发现偷工减料行为,大大降低了监管有效性。
此外,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华认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相关条款约定不明,导致开发商违法成本较低,容易使开发商“肆无忌惮”地建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安置房。
拿什么守住安置房质量底线
一是综合各项指标优选中标单位。江苏省丹阳市高新区建筑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夏银宏认为,实施拆迁安置房项目时,价格不能“压得太低”,可推广使用综合评分法,即价格占一定比重,但亦要考虑企业的综合实力,包括此前有无承接过类似项目、是否有过安全事故等。
二是严把设计、材料及施工管理环节。南京一位保障房公司经理认为,渗漏、开裂等安置房问题有一部分是不合理设计造成的。对此,安置房工程需选择专业程度高的设计院,不能为了节省成本克扣设计费。夏银宏建议,对安置房建设过程中的门窗、涂料等明确相应标准,防止开发商以次充好。
三是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夏银宏认为,安置房建设作为政府工程,每一个环节都应当规范、透明,让安置房质量看齐甚至超过商品房质量;建议安置房工程继续强化责任终身制,如果产生质量问题,须严肃问责。
西安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杨东朗建议,严把安置房质量关,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违规建设要从重处罚。同时,协调和敦促相关部门及时办妥建设手续,及时回应和处理群众关切,避免造成群体事件。
四是推广品牌开发商代建制度,以市场手段倒逼开发商提高安置房建设质量。业内人士认为,品牌开发商通常会考虑品牌影响,建设安置房质量相对可靠。
半月谈记者:张斌 陆华东 李浩 冯大鹏杨稳玺 董建国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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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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