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文体资讯  文体新闻

荆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

  荆门位于湖北省中部,江汉平原西北部,北通京豫,南达湖广,东瞰吴越,西带川秦,素有“荆楚门户”之称,自商周(约公元前16世纪)以来,历代都在此设州置县,屯兵积粮,为兵家必争之地。荆门市为地级市,为世界文化遗产——明代皇家陵寝明显陵所在地,辖京山县、沙洋县、东宝区、掇刀区以及钟祥市、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和荆门高新区

  荆门地处祖国的中部之中,素有荆楚门户之称,唐朝诗人王维曾在这里留下了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的历史名句。现辖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和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国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人口300万。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等称号,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被纳入国家老工业规划。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职能转变和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办发[2015]8号),设立荆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为市工作部门,挂荆门市版权局牌子。

  5、取消由出资修缮的非国有文物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审批职责。

  2、将中外合资(合作)娱乐场所设立、举办涉外(含港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在歌舞娱乐场所参加营业性演出许可职责,划入荆门市行政审批局承担。

  3、将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等拍摄馆藏文物审批职责,划入荆门市行政审批局承担。

  4、将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职责,划入荆门市行政审批局承担。

  5、将文物工程资质许可(勘察设计丙级、暂定级,施工、暂定级,监理丙级、暂定级)职责,划入荆门市行政审批局承担。

  8、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于非体育活动许可职责,划入荆门市行政审批局承担。

  1、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职责下放到各县市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2、将经营高性体育项目许可职责下放到各县市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3、将娱乐场所设立许可中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娱乐场所设立许可下放到县市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4、将放映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批职责下放到各县市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5、将改建、撤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下放到各县市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1、承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下放的职责;荆门接受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行业管理。

  1.加强贯彻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影视、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的职责。

  2.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文物管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3.加强对新、新业态的研究、开发、利用和发展研究以及对网络出版(手机网络及信息)、网络著作权的管理职责。

  4.加强对数字出版以及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影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业务监督管理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影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配合把握好正确的导向、创作导向和宣传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影视、文物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影视、文物事业及重大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影视领域体制机制,统筹协调文化事业发展。

  (三)拟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影视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影视产业发展机制,培育市场主体,组织、协调、督促产业项目实施,指导特色文化产业建设,扶持新兴文化产业。协助省体彩中心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四)拟订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影视领域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村(社区)文化室、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牵头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指导组织全市大型艺术活动及艺术创作;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工作;承办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组织与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及普及工作。

  (五)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依法对全市文物工作实施管理、监督;负责全市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维修、利用、研究工作;指导文物、博物馆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六)指导和管理全市群众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七)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市运动队伍建设、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组织协调,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

  (八)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审核、报批新建出版社或新办、期刊、音像以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审核、报批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发行单位;审核、报批建立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和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和组织全市中小学教材系列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图书、、期刊等),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和监管;负责驻荆报刊社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监督管理印刷行业。

  (九)负责全市著作权工作行政管理。审核、报批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合同仲裁等机构;负责查处发生在本市辖区内的著作侵权案件,处理或协助上级著作权管理机构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十)负责全市影视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影视事业建设,负责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监管市重大宣传活动;监管影视、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境外落地电视频道;指导监管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进应急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影视市场管理。拟订市场发展规划;落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影视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影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影视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

  (十二)拟订全市出版物经营市场清理整顿的“扫黄打非”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及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影视、文物方面的科研、项目攻关、技术开发及重大推广工作;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影视、文物与科技融合发展。

  (十五)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影视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