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
经济日报-北京9月6日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抓紧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密切协作督查四个方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安全底线,将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作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重要内容,组织精干力量,全面梳理风险点源,查找管理漏洞盲区,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
《通知》强调,要督促学校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有食堂学校重点应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设施设备运转、食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卫生状况、有害生物滋生5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采用校外集中供餐方式的学校,要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落实情况以及形成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手段。
《通知》指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或经营企业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开展抽查,发现自查不落实、走过场的,要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和问责。同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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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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