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康股份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康体育”或“控股股东”)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该额度在《借款合同》生效后 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借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控股股东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内合计支付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自放款日起计算,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不就本次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
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夏建军先生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借款利息,本次借款支付的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法人,睿康体育的实际控制人夏建统先生同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关联自然人,公司董事长夏建军先生为实际控制人夏建统先生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体育赛事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体育设备、体育器材的租赁、安装(凭资质经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融资存款、融资、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体育场馆经营管理。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可以大大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顺利实现生产经营目标。本次交易条件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性。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支持。
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交易定价依据公允,支付费用合理,有利于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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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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