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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明星偶像化利與弊:兩岸大學生唇槍舌戰

  姚明的高度、劉翔的速度、丁俊暉的風度……如今,越來越多的體育運動員成為偶像明星,走進了普通人的視野。

  然而,體育明星偶像化是否有利於體育發展?23日上午,在第十一屆海峽兩岸大學生辯論賽的復賽中,兩岸辯手圍繞此辯題進行論戰。

  經過兩天的對決,上海交通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河海大學、臺灣大學、廣西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浙江工業大學、世新大學等兩岸八支代表隊脫穎而出,進入復賽。復賽中,大陸代表隊為正方,臺灣代表隊為反方。

  “體育明星偶像化能夠縮短普通人同體育的距離感,有更多的人因為對體育明星的喜愛而參與體驗該體育項目,從而推動了體育項目乃至體育運動的發展。從這個角度看,偶像化的體育明星開啟了大眾通往體育的大門。”上海交通大學代表隊的辯手開門見山提出這樣的觀點。

  反方檯灣師範大學則認為,體育明星的偶像化是一種刻意誇大的包裝,這種包裝把人們的視線從關注體育競技本身、運動員的實力轉移到對體育明星的造型、賽場姿態甚至私生活的關注,這樣的關注是一種偏離。在這種偏離的趨勢下,一場體育比賽多了諸多娛樂成分,甚至娛樂成分勝於體育競技,這對體育運動的發展而言,無疑是有害的。

  辯論期間,林書豪、李娜、田亮、喬丹等體育明星的事例被雙方辯手信手拈來,進行拉鋸戰。“人們喜歡李娜,有多少人是喜歡她俏皮的語言風格,而這種喜歡,並不是對體育運動本身的關注,這只是了解體育明星的生活而已。”反方二辯點出了體育運動員成為明星、偶像,並不是因為實力所致。

  “奧林匹克競技場從最初開始,周圍便是座位而非圍墻”,“體育本身就是一種展示和被欣賞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有更多的人認識了體育項目,了解了體育競技,對體育的接觸,對體育偶像的喜愛,成為體育界人才輩出的一個重要渠道。”正方三辯道出了體育與生活相融之後,對體育運動的推廣和促進。

  在四組小組復賽中,交鋒最激烈的當屬浙江工業大學與同世新大學的對決。儘管辯題已被前三場辯論翻來覆去地討論,評委們仍然很期待新的觀點碰撞。

  世新大學的一辯陳際勇是上一屆“海辯賽”的最佳辯手,他認為,體育明星偶像化有其正面的作用,但此場辯論的重心在於探討這種偶像化背後的動機和代價對體育事業的阻礙。偶像化的體育明星很容易成為資本家的標的和籌碼,當體育運動強身健體的本質被名利追逐所取代時,體育事業無從談發展。

  正方浙江大學代表隊則認為,體育事業的發展不能因為偶像化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弊端而因噎廢食,偶像其實是公眾對其本人的認可,這種認可可以是一種雙贏。

  在正方看來,體育明星可以發揮燈塔作用,如球員拼搏的精神就是一種發展。儘管出現運動員追逐利益、服用興奮劑等諸多破壞體育精神、影響受眾對體育事業看法的事件,但是這些事件過後,受眾對體育運動應該遵循的公平精神這一認知是加深。從長遠來看,這些體育場上的醜聞是呈減少趨勢而非增多。

  而反方四辯在總結陳詞中這樣説道:體育的發展並不是收視率、獲利的問題。全動是體育發展的最終價值,不是追尋酷炫和紙醉金迷。用純粹的心態來看待體育的發展,才是真正的發展。他的發言贏得了現場觀眾持續的掌聲。(作者 黃子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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