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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会创办“体总杯”城市联赛将以城市为参赛单位

  来自国家体育总局官网的消息,经体育总局研究决定,自2022年起,将以城市为参赛单位,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名义创立“体总杯”三大球城市联赛(以下简称城市联赛),由城市政府组建代表队参加城市联赛可以更好的展现城市力量、凝聚城市人心、体现城市担当、展示城市形象,打造城市体育名片。

  为充分发挥城市在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以下简称三大球)项目的组织优势,积极探索中国特色“三大球”发展路径,经体育总局研究决定,自2022年起,将以城市为参赛单位,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名义创立“体总杯”三大球城市联赛(以下简称城市联赛),由城市政府组建代表队参加城市联赛可以更好的展现城市力量、凝聚城市人心、体现城市担当、展示城市形象,打造城市体育名片。

  同时,深化全运会三大球竞赛改革,将以城市联赛积分方式获取全运会三大球决赛阶段资格。全运会三大球城市参赛队最终所获成绩计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调动更多城市人民政府参与三大球振兴发展工作的积极性,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组织做好预报名工作。现将城市联赛参赛预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体育部门,传达领会城市联赛竞赛规程要点(附件1),协调相关城市组建本市有关项目队伍做好参赛准备工作,并组织预报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于2022年1月25日前将汇总填写回执表(附件2),报体育总局竞体司。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根据体育总局三大球竞赛改革措施,做好本省区三大球发展规划和项目布局,协调有关地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好本地三大球相关赛事。

  三、体育总局竞体司将根据预报名情况,制定下发三大球城市联赛总规程及各项目竞赛规程,2022年按计划适时启动“体总杯”三大球城市联赛。

  足球、篮球、排球项目(以下简称“三大球”)是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喜欢和参与的运动项目,直接关系到体育强国建设工作。为建立与三大球发展规划相匹配的竞赛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全运会三大球竞赛改革,自2022年起,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发起、创立、主办和管理“体总杯”三大球城市联赛(以下简称“城市联赛”)。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的原则,打破“部门”“行业”“身份”等界限,在老百姓身边举办更多更好的高水平精彩赛事。同时,以城市联赛为平台,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影响力,推动参赛城市成为更具活力、更具体育特色的新型发展城市。

  城市联赛围绕全运会每四年为一个周期。城市联赛男子、女子项目比赛原则上采取主客场赛制进行比赛,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区域就近的原则,将先后采取分区赛、大区赛、总决赛等形式组织联赛。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进行主客场比赛,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赛会制联赛。

  为增加比赛的对抗性、观赏性,三大球比赛在遵循相关国际体育组织比赛规则的前提下,将创新建立新的积分体系。总体设想:

  (一)城市联赛实行统一的运动员登记管理,除有CBA和中超出场记录的运动员外,国内运动员(含港澳台)均可参加。

  (三)允许一定比例的在本市工作和学习的外籍人士(含学生)参加城市联赛。报名时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凡有国外职业联赛注册和上场经历的球员将不允许参赛。

  参赛城市应按照上述资格条件进行组队和报名参赛;对于参赛城市已建有队伍并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和中国排球协会相关联赛的,应在继续参加相关协会联赛的前提下,可代表城市参加城市联赛,但须向体总竞赛委员会出具承诺函,确保队伍不能因为参加城市联赛而整体退出相应协会的联赛。

  自2025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全运会)周期开始,城市联赛各年度比赛成绩均与全运会决赛阶段资格挂钩,具体资格数量、积分办法及东道主获得资格方式将另行通知。全运会三大球城市队最终所获成绩计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鼓励各城市积极参赛,竞体司正在研究城市联赛、全运会三大球激励政策,包括将城市联赛纳入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目录、合理的奖牌办法等,具体以正式公布的政策为准。全运会三大球冠军颁奖仪式将安排在全运会闭幕式上举行,由冠军城市市长和队伍一起领取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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