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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月2日)为国际合作节(每年7月第一个星期六)

  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宣布1995年7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为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以纪念国际合作社联盟建立100周年,并决定考虑将来每年都将此日定为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

  国际合作社联盟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一个独立的非政府性社会经济组织,它团结、代表并服务于全世界的合作社。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的会员组织是世界各国全国性的合作社组织和国际合作社组织,包括:农业、银行、销售、信贷、能源、工业、保险、渔业、住房、旅游和消费合作社等。

  国际合作社联盟拥有来自100多个国家的250多个会员组织,所代表的合作社达75万多个,社员总数达7亿6千多万人。

  合作是令人快乐而有效率的,是团结又美好的体现。团队的合作可以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更好的取众人之长,补一己之短,更好更快的到达成功的彼岸。相互的合作会让人类更好的学会独立,进取,具有团结奉献精神,能增强人类的责任感。

  国际新能源合作组织(International New Energy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INECO),致力于新能源利用的国际组织。2010年2月、3月分别在瑞士日内瓦、中国香港发起成立。按发起地法律之规定进行了登记,不依附于任何团体,不涉及任何国家、地区敏感问题,致力于服务全社会。宗旨是通过与各国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社会企业集团、金融部门之间的合作,致力于全球新能源的利用、新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新能源利用与普及,促进地区新能源的开发、替代、利用和普及,为环境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而努力。

  通过与各国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社会企业集团、金融部门之间的合作,致力于全球新能源的利用、新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新能源利用与普及。

  I. 根据新能源发展的趋势,新能源利用的产业差异、地区差异,推动新能源技术创新、技术转移、技术运用与研究成果的交流;

  II. 针对当前经济发展中重大的能源问题,为社会、政府、企业提供新能源研究、开发、资讯、利用方面的决策与咨询;

  V. 组织国际会议、考察、合作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国际新能源相关组织及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VI. 支持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扶贫计划;负责全球新能源发展状况的调查和分析,促进全球新能源技术、研究成果的广泛合作;参与在国民经济中推广和有效利用已取得的;

  VII.对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出重要贡献的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企业集团、科研部门的杰出和优秀科学家、企业家给予奖励;在地区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其他业务活动

  能源是金砖国家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9年叶卡捷琳堡联合声明中提出的“确保能源稳定、可持续”到2021年新德里宣言中提出的“能源转型和加强能源安全”,各国共识不断加深。

  金砖国家经济体量大,是世界经济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在全球能源领域占据着重要地位。煤炭、石油、天然气储量分别占全球40%、8%和25%,南非、巴西和印度的太阳能、俄罗斯和中国的风能、巴西的生物质能具有显著的资源优势。

  首先,能源安全是金砖国家的共同关切,各国深化合作意愿强烈。第二,能源合作机制为深化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各具优势共推能源转型。金砖国家在新能源领域各具优势,可以凝聚力量共同推动全球能源转型。

  与此同时,金砖国家能源合作也面临多重挑战。能源转型曲折复杂,国际形势动荡加剧,能源通道与贸易方面存在着天然挑战。

  展望未来,金砖国家能源合作前景十分广阔。在投资领域,大型化石能源项目与“小而美”的非化石能源项目共同发展,非化石能源将与化石能源项目嵌入式发展。在贸易领域,扩大生产国与消费国贸易重要性显著提升,天然气贸易规模将显著增长。在金融领域,统筹考虑能源安全与金融安全将成为重要考量,绿色基础设施投资、绿色金融将是重要合作方向。在科技领域,传统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数字化转型等加快发展。在政策领域,强化政策沟通与协调,谋求最大共识,是推进能源合作的重要动力,金砖国家将更加深度参与全球能源与气候治理。

  为加强金砖国家能源合作,建议构建金砖国家能源产消联盟,构建金砖国家之间安全可靠的贸易结算体系,加强能源科技合作,优化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搭建“金砖国家能源信息平台”,加强智库交流。

  我们认识到,金砖国家能源与绿色经济领域互补性强,金砖国家新工业伙伴关系持续深入,多层次合作框架和合作机制日益完善,合作已取得丰硕成果,未来合作前景广阔。

  为贯彻金砖国家2022年度主题——构建高质量伙伴关系,共创全球发展新时代,更好地把握金砖国家能源合作机遇,发挥能源企业责任担当,助力后疫情时代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形成如下倡议:

  2. 建立金砖国家与能源国际组织长期对话机制,深化能源市场沟通交流,采取行动维护能源安全与市场稳定。

  3. 高度重视化石能源在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平衡好能源安全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的关系。

  4. 搭建金砖国家企业家交流平台,秉承开放包容的理念和原则,加强沟通交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国际能源投资、贸易与合作。

  5. 呼吁政府加大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号召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促进能源的可及性、可负担性和可持续性,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平等使用清洁能源的权利。

  6. 高度重视并加强分布式能源发展,特别是分布式光伏、风电、小水电和生物质能源,在解决能源贫困和提供可持续能源供给中的作用。

  7. 呼吁政府加强在能源领域基础设施的政策扶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保证能源基础设施资金投入。

  8. 提升金砖国家间能源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共同呼吁并维护可再生能源产业链和供应链畅通稳定。

  9. 发挥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和技术上的互补优势,积极构建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快速发展。

  10. 建立金砖国家间能源绿色证书机制,探索建立金砖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助力实现金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日前,金砖创新基地资源渠道再拓展,与新开发银行共同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围绕金砖国家以及其他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贸易、投资等方向,优先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绿色产业、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能源电子等新工业领域开展合作。

  金砖创新基地积极引领和推进新工业伙伴关系,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合作,为金砖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机遇。一年多来,金砖创新基地发布示范项目100多个,签约合作项目40个。今年还将落地金砖国家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机构,上线个赋能平台,为金砖合作成果转化落地开启“加速度”。

  务实合作是金砖合作的根基。经过全面摸底金砖创新基地与金砖国家合作情况,金砖创新基地出台《关于加快金砖创新基地建设的若干措施》及金融支持金砖创新基地措施,鼓励与金砖国家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合作。

  厦门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厦门已与工信部4家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合作启动共建8个新工业领域赋能平台,分别是金砖国家工业能力共享平台、金砖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平台、星火·链网区块链综合服务平台、金砖国家人才培训平台、金砖国家绿色发展平台、金砖国家数字领域标准创新与示范应用平台、金砖国家知识产权交易平台、金砖国家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平台。

  目前,这8个平台均已完成建设方案专家评审并启动建设,即将上线试运行。“中国在科技领域发展迅猛,很多应用令人振奋!”巴西驻华大使馆科技参赞范天阳指出,相信很多巴西的科技企业可以通过平台,在与中国的交往合作中获益。他说,金砖创新基地的设立,很好地把巴西与中国联系在一起,对巴西的科研机构和公司是很好的机遇,各类平台能够很好地加强金砖国家之间的合作,推动金砖国家相互了解、相互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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