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涨价、拖欠司机费用等 易到用车被指问题不断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网约车平台的出现为大家的便捷出行提供了新的选择,但是这种新模式似乎也一直伴随着讨论与争议。近日,有多位用户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反映称,网约车平台“易到用车”存在违反承诺擅自涨价、限制余额全额支付订单以及恶意提高收费等问题。
此外,还有易到用车平台的司机表示,平台存在无法正常提现、拖欠司机费用的情况。那么消费者和司机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用户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近日,有多位消费者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反映称,网约车平台易到用车在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突然提高了起步价、里程费以及时长费用。家住成都的康先生告诉记者,相同的行车路线,易到用车的收费要比其他网约车平台高出不少。此外,康先生还表示,在平台行程记录中显示的路程要比实际行驶的距离多出很多,相应的收费也随之提高。
康先生说:“我仔细研究过,不是司机在绕路,而是它这个系统在作弊。同一个行程,无论是高德地图预估的路线、还是滴滴预估的路线亦或是首汽预估的路线,都只有八点几公里,且预估的价格都只有20-24元钱不等,但最后易到给我结算的时候是12.4公里,比易到最初给我预估的8.2公里,多出了4.2公里,也就是50%多。”
除了基础费用的突然提高以及行车里程数存在质疑之外,康先生表示,平台的余额目前已经无法提现,且平台还在未征求用户意见的情况下,单方面出台限制余额全额支付订单的规定,也就是说,原本在账户中充值的余额,只能在每次出行中支付一小部分的车费,剩余的大部分车费仍然需要用户额外掏钱支付。
康先生表示:“因为当时充值的时候,平台根本就没有说余额不能全额进行支付订单,那个时候平台是承认了余额是可以用来直接全额支付车费的,但是平台现在单方面说每一单只能有20%由余额支付。再来看剩下的80%现金支付那部分合不合理,现金支付的部分,实际上,光现金金额就已经就超出了我用现金在其他平台去打车的费用。”
据了解,这样的情况并不在少数。此外还有消费者反映称,易到用车还清空了用户此前的账户明细等数据记录,让用户以前充值、消费等记录无迹可循,增加了消费者后续维权的难度。
记者近日也下载并使用了易到用车,从约车的时间上来看,易到用车在北京的司机并不多,记者等候了约20分钟才有人接单。此外,以记者日常从家到工作单位的路程来看,在同一时间段,相似路况的条件下,以往乘坐网约车的费用在50元左右,而相同用车类型在易到用车的费用却要高出十几元;并且在结算费用后,记者查看行程路线时发现,在多个拐弯的路口行程路线都显示了来回折返绕路的情形,但实际乘坐中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此外,还有易到用车的司机向记者反映,平台存在无法正常提现的情况,目前已经拖欠了他约5万元的费用。
记者:现在易到用车大概欠了您多少钱?
司机:我现在还有五万吧。
记者:欠了您差不多五万块钱的车款没有结给您是吧?
司机:对对对。
司机表示,目前平台已经处于一个失联的状态,无论客服还是工作人员都联系不到。“我们现在假如说客人落下一个钱包,我们现在通过这个平台想给客人送回去,都没电话。”
司机告诉记者,虽然现在乘客支付的费用已经可以直接进入司机的个人账户中,但是此前拖欠的费用仍然无法从账户中提出。
记者了解到,易到用车运营主体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近日再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据不完全统计,仅2019年,该公司共有78条被执行人信息及6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就此事,记者也多次通过客服以及公开的电话联系易到用车,截至发稿前,都没有取得联系。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易到用车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中的有关内容。
韩骁说:“乘客采用预先消费的方式进行充值,与易到之间形成了一个服务的合同关系。如果合同约定乘客充值随时可退,那么易到拒绝为乘客退还余额的行为就构成了一种违约。如果合同约定了乘客充值不可退,乘客也无车可用的,易到所属公司同样构成一种违约。”
韩骁表示,易到用车的行为还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向平台所在地或网约车使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韩骁指出,如果易到用车已经内部资金链断裂,无法提供用车服务,仍诱导用户充值,涉嫌诈骗,用户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韩骁介绍:“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在易到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消费者依法享有无理由退货或退款的权利。”
对于平台拖欠司机欠款的行为,韩骁认为也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司机与易到用车之间签订的《驾驶员接入协议》中享有的依约提现的权益;如果易到用车内部资金链已断裂,无法提供用车服务,易到用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方式骗取司机车款为自己所用,则涉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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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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