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QA为你全面解读《中山大学体育锻炼激励项目》!
中山大学2017年第12次党委(扩大)会议于2017年6月8日审议通过“中山大学体育锻炼激励项目”实施方案与《中山大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党办通【2017】173号)。经过一年多的筹备,旨在促进师生身体健康,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中山大学体育锻炼激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即将正式实施。专项经费是《中山大学体育锻炼激励项目》的核心内容,为了让广大学生充分了解本项目,体育部在广州校区和珠海校区进行项目专题推介座谈会,会上体育部范振国主任和杨波副主任对同学们所关心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相关问题与答复内容如下。
A1: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山大学体育工作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体育部根据《中山大学体育工作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拟定《中山大学体育锻炼激励项目》。本项目通过校园卡账户中设置专门电子账户,给学生每人每年发放500元的运动专项经费,以激励同学们积极投身于体育锻炼活动,养成日常运动的良好习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调动同学们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提升同学们的体质健康水平;更公平地享受锻炼机会;提高学校体育场馆的使用率,更合理地配置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完善体育场馆管理,使学校体育场馆真正为学生体育锻炼服务;丰富校园文化,形成激励中山大学广大师生参加体育锻炼的长效机制和积极导向。
A2:运动专项经费是附加于校园卡的专款专用经费,仅用于学生本人在中山大学体育场馆进行运动消费。运动专项经费不具货币功能,不具流通性,不能转让,不能提现或折现。
A3:本项目发放对象为中山大学全日制学生,包括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对交换生等短期就读学生根据就读时间按比例发放。
A4:为了激励教职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项目设计了“运动时”。“运动时”发放对象为中山大学在职教职工,每人每年发放365个“运动时”。“运动时”以校园卡为媒介,通过网上预订或现场订场扣费进场锻炼。
A5:专项经费每年1月1日发放,12月31日所有账户统一清零,不可累积,以激励限期使用,经费余额转入学校运动专项经费账户,次年再按定额重新发放。
学籍异动学生以是否持有学籍为发放依据。学生在6月30日(含30日)前持有学籍,运动专项经费发放500元;7月1日后持有学籍,发放250元。教职员工运动时发放与清零时间与专项经费相同,今年定于7月20日项目正式启动日统一发放。
A6:师生可以通过网上预订或现场订场。网上预约平台:。个人信息通过网络中心以NetID形式导入预订系统,因此,个人需在网络中心注册NetID后才能使用。
A7:场馆预订与管理系统分电脑端和手机客户端,主要功能:为师生提供场馆预约功能,具有预订扣费、流水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系统可以统计全校、各学院、个人总运动时长和平均运动时长,以及场地使用饱和度。
即经费持有人独自到场地活动,如游泳、健身、打球等。经费持有人可在网上预定扣费后现场通过读卡器确认入场锻炼,或现场通过读卡器刷卡扣费入场锻炼。对于目前不收费但可预订的场地,如珠海校区榕园网球场,东校区东网球场,执行网上预订者优先使用。如有学生预订的时间段和场地被别人占用,预订场地者有优先使用权。
即需要2人以上参与的运动,如网球、羽毛球等可添加好友一起运动。经费持有人需在网上预订并添加不超过限定人数的好友,由加好友者预定并扣费。如某同学想邀请同学打网球,网上订场时需加不超过3位其他同学做为好友,并扣除其个人费用,入场时订场人和其他3位同学都需出示校园卡,方可入场锻炼,以防止订场人带非本校人员入场。
即经费持有人可在系统发布邀请,组织一场不同班级、不同学院甚至不同宿舍之间的锻炼活动或比赛。如某同学想组织一场篮球赛,在系统约球单元发出邀请,到截止时间达到最低人数下限后,即约球成功,所有参与约球者扣除相同费用后可单独使用某场地。
对于约球制定统一的个人扣费标准,参与人以个人形式扣费。如约一场篮球,10人为下限,假如每人扣3元。则参与者网上扣费加入,没达到10人为约球不成功,达到10人为约球成功。因为需要统计运动时长,所以不设上限,参加者均扣除3元。约球功能正在开发中,预计8月中能上线:教职工的“运动时”等于实际运动时长吗?教职工体育锻炼的“运动时”怎么扣除?
A10:我校现行体育场馆收费标准由学校收费领导小组批准。为了保障师生的运动需求,维持学校现有的收费标准、收费场地和收费时段不变。后续将根据场馆使用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提升资源利用的效果。
(二)如不能按照预定时间入场,需至少提前3小时取消预订。未成功取消预约又不按预约时间使用场地的,计用户失信一次,计入黑名单,并将扣除本次费用,累计两次者停止其1月订场权限。
(三)因天气或场地等非主观原因,不能按预约时间入场锻炼,不计入用户不履行预约次数,所扣费用经体育部核实后退回。
(五)运动专项经费绑定在校园卡上,仅限本人使用。校园卡丢失应立即挂失,如未及时挂失导致盗刷扣费由本人负责。
(六)非本人使用运动专项经费或出借校园卡供他人使用的,一经发现,双方均列入体育场馆使用失信记录名单一次,停止双方运动专项经费3个月的使用权限。
2017年7月20日。经研究决定,暑期试运行期间,先向2014级、2015级、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发放运动专项经费,同时向在职教职工发放运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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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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