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在庆祝中国党建党100周年之际,我们将迎来第13个“全民健身日”。当前,奥运健儿即将拼搏在东京奥运会上;第十四届全运会和北京冬奥会的脚步也渐行渐近。为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8月8日前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习总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文件要求,落实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积极倡导全民健身,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为目标开展工作,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进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通过创新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安全有序组织开展贴近生活、方便参与、丰富多彩、注重实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倡导科学健身,传播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人民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将为奥运健儿鼓劲、为全运会添彩、喜迎冬奥会的内容融入“全民健身日”活动之中,全力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借助人民群众关注奥运、支持奥运的热情,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到全民健身的自觉行动中来,鼓励人人健身、天天健身、科学健身。
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主动作为,通过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全民健身比赛、展示、指导、科普等活动,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增强群众主动参与健身的意识,促进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群众生命质量。
根据本地区实际,结合近期工作情况,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地方特色,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组织开展贴近生活、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活动。
坚持“属地管理”“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结合活动特点,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和安全风险,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8月8日前后为集中组织开展活动的时间,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和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结合实际,可安排组织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
(一)在北京和陕西分别举办2021年全国“全民健身日”活动主会场,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彩票中心、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线上示范活动。
(二)开展奥林匹克运动和冬季奥运会知识宣传,普及奥林匹克知识和文化。结合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开展“我要上全运”赛事活动、“奔跑吧·少年”活动和各类社区体育活动,营造浓厚的观赛、参赛和健身氛围。结合实际,线上与线下活动相结合,深入基层组织举办贴近生活、方便参与的全民健身比赛、展示、指导、科普等活动,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参赛和健身需求。
(三)各运动项目中心(协会)及相关直属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发挥专业优势,举办、宣传赛事和活动,普及项目知识、推广项目文化,促进群众掌握和提高运动项目技能,扩大群众基础,进一步推动运动项目普及发展。
(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国家和各地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相关要求和本地区实际,做到“一活动一方案”,确保赛事活动安全。
(二)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强化项目推动和综合保障,统筹安排和推进开展,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升全民健康和免疫水平以及推动运动项目普及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对体育在促进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宣传健身促进健康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发挥体育冠军、体育明星的示范引领作用。寻找群众身边的健身达人、草根明星,讲好老百姓自己的故事。
(四)各地体育部门统筹宣传、群体、社体、彩票等部门开展活动。举办活动使用“全民健身日”标志(见附件1)。使用彩票公益金开展活动,要使用体育彩票标志(见附件2)。
(五)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责任主体,科学研判形势和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对活动场地、周围环境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解决好苗头性安全问题,做好安全培训,与疫情防控、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配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在庆祝中国党建党100周年之际,我们将迎来第13个“全民健身日”。当前,奥运健儿即将拼搏在东京奥运会上;第十四届全运会和北京冬奥会的脚步也渐行渐近。为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8月8日前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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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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