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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紧网络小贷监管符合市场需求

孙兆

靴子即将落地,国内首部关于网络小贷的监管办法终于来了。为规范小贷公司网络小贷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日前,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创新持续升级,在科技领域出现了大量涉足网络小贷的互联网公司。与此同时,不少科技公司也开办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甚至还创造了品类繁多的贷款产品,在解决普惠金融问题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但网络小贷的发展也滋生出不少问题,例如:没有将所有网络小贷活动全面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导致目前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既有持牌金融机构,又有新兴金融科技公司,既有线下服务渠道,也有线上营销方式,在提供多元消费体验的同时,出现了竞争无序的行为,甚至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乱象。

业内人士指出,将一切金融活动纳入有效监管范围是中国金融稳定发展的需要,更是相关公司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网络小贷公司在追求自身业务发展的同时应有社会责任与道德责任的担当意识,把保护好消费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当成从业之本和生存发展之基,是责无旁贷的应有之义。

而对于此次《办法》的发布,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当前网贷行业处于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状态,虽然对一些网贷牌照进行了监管,但实际上其本身的业务体系还是相对较为混乱,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专门的新政出台,对市场的积极意义非常大,这对于规范市场发展和指导市场业务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新政的出台可谓是恰逢其时,符合当前市场的需求。

事实上,随着《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7月份发布,业内部分人士就已预料到网络小贷公司新规将会出台,毕竟网络小贷公司和商业银行是互联网贷款的两端,前者控制了场景流量,后者控制了资金。

而从整体来看,《办法》中的内容大部分都是在夯实网络小贷公司风险防范的能力,通过提高门槛让实力较弱的网络小贷公司出清。例如,监管并不反对做线上业务,而是鼓励网络小贷公司在注册地省级行政区内做线上业务,也鼓励有实力的网络小贷公司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全国展业的资格等。

对此,江瀚表示,《办法》的发布有几个非常显著的特点。

一是全面合规化。《办法》可谓非常详尽,几乎将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全部都涵盖其中,如原则上禁止跨省展业,个人单户网络小额信贷余额上限不得超过30万元,单笔联合贷款中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网络小贷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亿元等新政,实际上将当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问题均进行了规范,全面化细致化无疑是政策的显著特点。

二是重风控、稳杠杆。从《办法》来看,其在重视风险防控领域可谓是下足了力气,这对于打好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相比于商业银行较为规范的市场发展,网络小贷市场的发展相对混乱,《办法》可以说对于整个市场有着明确的规范意义。

三是将会加速整个市场的进一步“洗牌”。在《办法》中,对于纯粹科技公司引流分润模式,实际上也有明确的市场定义。如监管要求联合贷款网络小贷至少出资30%的比例,这实际上对于整个市场来说,将会对原先的市场模式进行一次彻底的重组和重构,对于构建良性的市场发展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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