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民生福祉须着力补齐民生短板
政策周评
张娜
十九届五中全会将“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进而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民生方面的远景目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在新发展阶段,增进民生福祉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把民生政策落实到位,让惠民政策更可持续。
首先,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持续加大投入、补齐保障短板。要聚焦聚力就业、教育、收入、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拿出“真金白银”,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11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财政民生支出保障的措施,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要在预算安排上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对国家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对教育、养老、医疗、低保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事项,按支出责任予以足额保障。保基本民生的长期性和促进可持续性发展,有助于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民生关切领域不断取得新进展。
其次,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容量,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过去五年,中国城镇新增就业超过6000万人,取得明显成效。“十四五”时期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表明未来五年中国将在就业扩容和提质两方面下更大功夫。而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之关键,要注重财政、货币、金融、产业、区域、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协调联动,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近两年,我国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新职业发展迅猛,有助于进一步开辟就业新空间。因此,要发展数字经济,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特别是支持养老、托育、医疗、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壮大,吸纳更多就业。实施适当政策倾斜,扩大省级资金投入,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和长江流域渔民退捕安置,带动更多农民工等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再次,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十三五”时期,2016年至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5%。今年以来,我国政府采取促增收、扩消费等举措,居民收入和消费逐步恢复。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0.6%,年内首次由负转正。“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推动共同富裕,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这些举措的实施必然会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增进民生福祉须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双轮驱动。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我国复工复产和经济增长好于预期,保基本民生和提升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还须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和长远规划,以实现惠民政策落实的获得感和可持续性。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乎国运。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攻坚克难,矢志笃行,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奋笔书写新时代民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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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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