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识别扶贫对象为世界减贫事业提供重要借鉴
精准扶贫已经成为我国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这些成功经验将对世界的减贫事业提供重要的借鉴,精准扶贫中越来越多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将帮助更多世界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决战决胜@2020--智说(4)傅帅雄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精准扶贫已经成为我国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在精准扶贫的实践成效方面,不同地方、不同层面上也已形成了典型的脱贫样板,并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这些成功经验将对世界的减贫事业提供重要的借鉴,精准扶贫中越来越多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将帮助更多世界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走向幸福。
精准识别扶持对象,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首要环节,是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的前提。扶持对象精准要求包括两方面的内涵,一是强调识别程序规范,必须制定科学有效的识别程序,做到识别过程无争议,在程序上减少贫困对象识别误差;二是强调识别目标准确,找出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并按照贫困户的贫困程度、脱贫意愿等对扶贫对象进行细致分类。
精准识别的经验借鉴
为提高扶贫对象识别准确率,各地政府在扶贫工作中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也总结出很多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
1.从“四不评标准”到“九不评标准”。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八洞村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地方。2014年初,十八洞村扶贫工作队开始就该村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展开调查。工作队通过摸底调查,了解村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收入来源,同时按村组分别召开群众大会,听取村民对贫困户识别的建议和意见,并归纳出“有商品房、吃财政饭、有汽车、办企业开店”的“四个不评”标准。随着精准识别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创新性地提出了“九不评标准”:“拥有砖混结构楼房或在城镇购有商品房的家庭不评;2000年以来违反计生政策和未按规定落实计生手术的家庭不评;打牌赌博成性,经营或提供赌博场所,正在服刑、劳教或正被警方通缉和屡教不改的‘两劳’释放人员的家庭不评;不务正业、懒惰成性的家庭不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不评;时常刁蛮阻挠公益事业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家庭不评;全家外出打工经通知不回家的家庭不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家庭不评;拥有大中型农业机械、农用车、矿车、面的、轿车、中巴车及经营性加工厂的家庭不评。”
在十八洞村提出的精准识别标准中,除了细化经济核定指标外,还加入了道德法律方面的核定标准,更多地强调了扶贫与扶志的深度融合,以此来破除部分群众“等靠要”的懒惰习气,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不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保证后续各项扶贫措施的有效实施。
2.从“四看法评分”到“八不评标准”。
毕节地处贵州省西北部川、滇、黔三省交会处,人口膨胀、生态恶化、经济贫困成为制约毕节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难题”,全市8个县中有5个属国家级贫困县。其中,威宁县在脱贫攻坚的具体实践中,依据“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标准,探索出“四看法评分”精准识别机制。
在识别过程中,首先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定量测算,计算公式: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当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则符合申请条件。但上文分析当中提到,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很难进行精准测算,因此还须辅以相应的识别机制。威宁县的“四看法评分”为辅助识别机制提供了范例。四看法主要指: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以住房条件、粮食生产条件、劳动力数量和质量、教育支出为四大考核指标,并基于每个指标细化出其下一级的指标体系。依据“四看法”进行入户调查评分,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下的农户,也将被纳入到贫困对象范畴。
对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现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但如果符合以下标准:一是有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的农户;二是有家庭成员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的农户,刚性支出较大,直接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三是无房或居住用房是C、D级危房的农户,且无其他安全住房的。经民主评议通过后,也可以考虑纳入到贫困对象的识别范畴。
定量的收入测算与定性的考核评分相结合,能够有效提升识别的精准度,确保不错评、不漏评。
构建动态多维度贫困对象识别体系
建档立卡是动态调整的过程,贫困人口的识别纳入和退出标准也逐年调整,有进有出。在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的具体实践中,摸索并构建出一套规模分解、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通过逐村逐户开展入户排查和精确复核,运用实地踏勘、比对排除等科学的建档立卡方法,对遗漏的、返贫的、新致贫的人口及时纳入,对脱贫的适时核查退出,不断提升对贫困对象识别的精准度。
绝大多数贫困县在精准识别的实践工作中,还探索出一套多维度的贫困对象识别体系。以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农村人口住房、教育、健康等多维度指标,因地制宜,构建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科学可行的贫困识别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
过去之所以扶贫资源在配置过程中出现关系扶贫、精英捕捉等问题,其根源主要在于农村社会组织化程度低下以及社会治理的失序。因此,在精准识别中,需要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秩序的构建,增加村社自治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使得农村内部形成对扶贫资源使用状况的内部监督。同时,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通过入户、展板、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贫困人口识别工作的重要性,介绍识别的政策、程序,对贫困户的认定结果依程序及时公示,保证公示结果的知晓率。另外,在贫困对象的识别认定以及资源分配过程中,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定要严肃处理,确保扶贫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作者系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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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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