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砸近600万购买彩票损失惨重后他将彩票店告了
邓某某是宁乡市彩票代销人员。2020年开始,杨某因为经常在邓某某的彩票店购买彩票,两人逐渐熟络。
2020年11月22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杨某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邓某某转账购买彩票,其中单日购彩金额超过1万元的购彩笔数有84笔,金额达到了590余万元。杨某通过此部分购彩金额,中奖获利520余万元,损失66万余元。
在购彩过程中,彩票代销人员邓某某针对杨某单日购彩金额超过1万元的部分,没有要求杨某亲自签署《理性购彩承诺书》,而是在杨某的要求下予以代签,并替其进行单日购彩金额超过1万元的彩票购买操作。杨某认为自身损失66万余元,与邓某某没有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相关,于是便将该情况向相关部门予以反映。
2021年8月25日,湖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长沙分中心对邓某某所代销网点进行处罚,该通知载明:“宁乡市体育彩票代销网点未按照规定,在明知某购彩者单日在网点购买竞彩在1万元以上的情况下,没有坚持原则,在该购彩者未填报大额预约表的情况下,依旧违规多次对购彩者售票,引发购彩者质疑,造成恶劣影响。分中心决定取消该门店竞彩玩法授权,且三个月内不接受该门店的竞彩玩法授权申请。”
之后,杨某起诉至宁乡法院,认为邓某某未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针对购彩者单日购彩金额超过1万元的部分,未要求其本人亲自签署《理性购彩承诺书》,存在违规操作,要求邓某某赔偿损失。
宁乡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2020年10月19日财政部、体育总局发布的有关文件显示,“限制大额投注。单票购买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单人单日累计投注金额超过1万元的,要求购彩者预约和实名登记。购彩者一次性购彩大于等于10000元时,由购彩者本人填写《理性购彩承诺书》,代销者和销售员不可代为签署本承诺书。”邓某某在实际代销彩票的操作中,未严格按照此规定进行操作,要求杨某在一次性购彩大于等于10000元时签署《理性购彩承诺书》,而是代为签署,其行为违反了该通知所载明的要求,存在一定过错。但此通知仅为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其管理职权范围内的机构及人员的内部管理规定,仅为提示性和倡导性规定,并非法律的强制性效力规定,故双方的委托购彩行为依然合法有效。
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购彩行为系射幸合同,本身就存在着一定风险,有着不确定性,其既有可能投入小部分资金获取极高的回报,亦有可能投入大部分资金血本无归。但杨某在具有明确认知的情形下依然抱有侥幸心理,加大购彩金额的投入,期望能够通过此方式将亏损的购彩金额赢回来,最终黯然收场,其应当对自身所遭受的购彩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本院认为,邓某某若能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提醒购彩者理性购彩,要求其亲自签署《理性购彩承诺书》,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购彩者的购彩损失。但其在巨额利益面前未能坚守原则底线,违规操作,使得部分购彩者泥足深陷,其行为同时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一定过错,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应当予以惩戒。虽其因此行为已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但不因此免除其民事责任。
故本院综合本案事实及诚实信用原则,酌情认定杨某应当承担其单日购彩金额超过1万元部分损失的90%的责任,邓某某承担杨某单日购彩金额超过1万元部分损失的10%的责任。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邓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杨某支付6万余元。杨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人生没有捷径,脚踏实地才能走得长远。在市场经济中,人们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获取更多的财富,本属无可厚非之事,但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财富的积累应当合乎法律之规定,在市场交易中的各方主体更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公正地进行交易,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任何一方为取得高额利润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律皆应予以规制。
彩票行业具有相当可观的利润,国家发行彩票的目的在于筹集资金用于社会公共服务,购彩者如果对购买彩票的金额投入过多而损失过大时,势必会产生有类似于者的心态,因彩票中奖的不确定性而进一步加大购彩力度,造成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彩票销售的主管部门制定内部规章,要求彩票代销人员对于大额购彩者进行充分告知,保障购彩者的知情权,并要求大额购彩者亲自前往销售网点签署相关材料等诸多程序性事项,增加大额多次购彩者购彩的繁琐性,进一步提醒购彩者理性购彩,防止其非理性购彩造成巨额损失。彩票代销人员应当遵守相关内部规章,进行合规操作保障购彩者的权益,对于其有违诚信造成购彩者损失的行为,应当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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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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