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协助为香港繁荣稳定提供保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的报告》,香港回归祖国以来,最高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彼此尊重、求同存异,探索出一条务实创新的区际司法协助之路,初步建立起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
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是一个主权国家内不同法域间的司法合作。两地商签司法协助安排遵循最基本的原则,首先要坚守“一国”之本,以促进和维护国家统一为基本出发点。
同时,笔者注意到,这种司法协助也有别于内地各省、市、自治区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具有“两制”差异。两地分属不同法系,在法律制度、司法理念乃至立法技术、语言风格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开展司法协助,前无可鉴。
从近年来的具体实践看,近3万件司法协助案件的办理,切实增进了民生福祉。更要看到,这为“一国”之内开展司法协助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案,也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了借鉴。
如今,最高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共签署了8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除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尚需经香港本地立法等有关程序后再由双方共同公布生效日期外,送达安排、取证安排、协议管辖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仲裁裁决相互执行安排、仲裁保全安排、补充安排6项安排均已生效施行,执行情况良好。
一组数据显示:近5年来,内地人民法院依据仲裁裁决相互执行安排共办理案件57件,鲜有驳回申请或不予执行案件,充分体现了司法对仲裁的支持。仲裁保全安排自2019年10月1日生效施行至2020年10月31日,内地人民法院即办理申请协助仲裁保全案件32件,所涉财产总计价值113亿元。
实践证明,开展司法协助,是推动实现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最直接、最便捷的方式。这项工作以制度为保障,以机制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例如,最高法通过建立全国法院区际司法协助管理平台,在司法协助领域推进科技与司法的深度融合,为两地民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
作为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性,互涉纠纷不可避免,法律冲突客观存在,规则衔接亟需建立。由是观之,司法协助便可作为最优方案。
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实践,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有效维护了香港基本法权威,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增进香港同胞的切身福祉。(于中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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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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