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书评: 董桥和他冷艳高雅清贵有钱的朋友们网球王子国语版下载
(全文完)
本文作者:张天翼,现居,目前已发表了86篇原创文字,至今活跃在豆瓣社区。下载豆瓣App搜索用户张天翼关注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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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不该叫《橄榄香》,应该叫《董桥和他高雅清贵的朋友们》。(多年来始终对董桥的文字感觉一般,看到董氏新出小说集《橄榄香》,想:买来学习一下吧,说不定人家小说写得格外好,散文家的小说可是有仙品的。阿乙君也说了,要多读让自己觉得不舒服的文字。)书一共九万二千字,242页,三十四个短篇小说。先来看看这些故事里的女主人公:《啸月轩》,小萱,“是弹琴画画的闺秀”。《一翦梅》,小梅,“那么娴静那么标致,真是稀世的旧时代闺秀”。《念奴娇》,秀姨,是“那一代老大家闺秀”。《无语》,云姑是个“老派闺秀”,“一幅微微惹尘的淡彩仕女图”。《二小姐》,二小姐,“毛笔小楷整齐,清逸,到底是老闺秀”,“像章回小说里写的女子……连举止都像刚从庭院里月亮门走出来那么悠闲”。《远山行》,艾蜜,“苏杭一家笔庄的千金,十足章回小说里的云含春黛,雨滴秋波”。《平庐旧事》,,“一袭小凤仙玲珑装扮,满身花卉清贵得要命”,“小楷字字挺秀,格调高雅”。《莲房》,前边好几页都没出现闺秀两字,我暗暗松口气,结果故事结尾处他还是忍不住来一句:“毕竟是书香门第闺秀,章嫱的字漂亮极了,书也读得好,随随便便一封信都流露情致。”《瑶瑟怨》,易小棠,“大商家的干女儿,长得漂亮,旧小说里说的弱态生娇,秋波流慧,无其丽也。然后才是她的才情她的画艺她的诗兴……不脱旧中国五四女子的气质,天生妩媚,天生善感。”好了,不再抄书了。这些“老闺秀”互换家世背景,互换生活,甚至互换丈夫,读者也分辨不出来。好像都是同一家的姊妹,同一个闺秀培训班的学生。男主角当然一定是“老文人”,文采风流,学贯,必在英国留学,英文精通,国语流畅,民初掌故稔熟。一本书,几乎写的都是同一个故事,同一对男女。“老”和“英国”是两味必备调料,不管什么菜,都尽情地把这二料往里一洒。董公小说中,连有点反派意味的角色都是留英的——《一翦梅》,古董店大少爷屠君来,“港大社会学学士,再到伦大读法律”。英文好是最基本条件,连商人也得英语好才配得上与董老师并席叙话,“一位老的商人,一口轻微的上海腔英语流畅得不得了”(《喜巧》),谢约雨女士“英语流畅得不得了”(《紫薇园》)。全体是“流畅得不得了”,都是新东方教出来的吗!老=英文流畅得不得了=字漂亮极了=清贵得要命=雅士。要是不幸在内地上学,就必须得认准北大、燕京的金字招牌。南开根本不够格提一提。《紫薇园》,“英国老师夸她学得(英语口音)正,她竖起大拇指说:我在北大、燕京都上过课!”(这个动作描述得生硬古怪,一点都不“闺秀”,一个大家小姐,别人夸一下口音纯正,也许就是客气客气,笑笑默认即可,用得着还挑着大拇指——这实在是一个男子气、江湖气非常浓的动作,与前文交代的人物性格非常不合——急可可地显摆自己的母校?)他们住的宅子么,一定是世外桃源,“清雅得不得了”(《一翦梅》),几层小楼,室名都极度地雅致,爱晚居,小寒碧斋,荔影山房,匾额都是张大千这等人的手笔,宅子环绕苍兰蔷薇,种花的温室也是“莫泊桑小说里的温室”。毛姆出现了很多次,读这个英国基佬的书是高雅的,符合闺秀要求的(《喜巧》中天天泡咖啡厅的夏家大小姐,读的是毛姆《魔术师》)。董公的男主角出场时,多半已是桑榆晚景,但他们身边会依傍着个情人,有的是绝色的中英混血女郎(会指导爱郎练写“印度鸿儒体”的文章),有的是绝色女大学生,有的是至交好友的绝色千金——没错,你没看错!她们全都是绝色佳人,慧且黠,韶年玉貌,疯狂地爱着老,他,听他讲课,跟他,磐石无转移。《樱桃园》,介堂先生,七十三,“在莫斯科念过书,英文高雅,俄文强,法语修通”,有夫人,也有情人,“一本袖珍版《樱桃园》说是情人送的”。女主角胡霞则是此老至交的女儿,父母双亡,拜介堂为师。等夫人仙逝,老人家就把这个“谊女”收了。小太太胡霞“细心伺候老师吃喝,一粒肉丁掉出盘外都逃不出她的视线”——此句甚怪。那一粒肉丁被她视线,然后伊是捡起来让老师吃了吗?那多不卫生。是亲自捡起来扔掉吗?那好像是默默老手抖往桌上掉食物似的。一样的梨花海棠故事,还有《啸月轩》,“乐先生八十大寿,身边一位姑娘步步搀扶,很体贴,很标致”。还有《望江梅》,老先生是康拉德迷,英文字“写得比一般英国人漂亮”,他的情人詹妮,中国江浙人,“人人说他们像一对父女”(此妪当然也是“闺秀”,“国语英语都说得很漂亮,”满脸五官长着都是工笔画:“月眉,杏眼,樱唇,发髻工整,远看近看都飘着书卷气”,家世自然也无可挑剔,“外公早年在上海写鸳蝴小说,父亲开印刷厂印教科书”)。还有《鲍西娅》。还有《橄榄香》,一位意大利老诗人,六十五岁娶了比自己年轻三十岁的美妇,还说靠着橄榄油“我每星期还跟她两次”。后来他是这么死的:八十岁,硬要跟年轻的妻子温存,天没亮终于安息……(《红拂夜奔》:“卫公死之前,还在与红拂。完事以后,卫公说:胸口闷,头晕!说完就死了。事后红拂对别人说:干那事时,卫公还挺行的,那杆大枪像铁一样硬,直撅撅像旗杆一样,谁知他会死呢。”。。。后来红拂留下《节烈夫人殉节语录》,“过一会就见着李靖了。那天晚上说,歇会再干,他可别忘了。对女儿赠言:将来你嫁人,可得找个岁数小的。干事之前一定要给他号号脉。”)这些故事结尾多半都是老爷子挂了,小太太写信报丧。来一段诗文,收束。董公上岁数了,觉得乌个头发雪个肉和雪个头发乌个肉缠绵在一起,是很美的景致——大概是推己及人。俗物如我,并不觉得秋行春令是怎么美法,而娶了小太太又夸耀“每星期两次”,力证老而弥坚,不曾误了人家青春,这真让人……董氏夕阳恋还有一种模式:男主角早年相识一位“老闺秀”,她现今已经是中年寡妇,当然,她很有钱,怎么有的钱呢?嫁给了富商做正房或偏房,嫁给富商之后必定迁居美国(有文化的都在英国,有钱的都在美国,此是国际共识了),富商必定早死,留下一大笔基金归寡妇打理,做慈善事业(云姑《无语》,詹妮《望江梅》),衣食无忧了,再来找当年老情人,旧情复炽。对了,他们都特别有钱,爹妈留下来的。钱是一切高雅体面的保障。没了钱,即使是四公子之一的袁寒云,晚景也要凄凉,过个生日也只能吃虾米皮捞面。《喜巧》,夏老先生,不但风趣,而且喝洋墨水。不但喝洋墨水,而且师出名门:“留英做过新实验主义哲学家艾尔的学生”。不但师出名门,而且富贵,继承进口西药的家族生意。不但富贵,而且清闲,到当董事。家里千金么,自然也不事生产,天天下午到咖啡厅读小说,引得董公遐思万千。《莲房》,主角章小姐,“千金小姐要什么给什么,从来不愁花费”。(我总觉得这句本该是贬义)《樱桃园》,介堂先生,“大富人家子弟,一辈子养尊处优”,到了什么也不干,坐着吃,“靠收租靠利息靠投资”,还能玩藏书玩字画,大学请他教课都不去。——养尊处优,我也一向觉得是贬义词。是不是我又理解有误?《竹园》,男主角是隔壁邻家公子廖云山,“战前去读书,战后留英读法律”,学成回国了,也不工作,“衣食无忧,终日自在”,看到隔壁初二年级的董桥小弟弟砍竹子,立即主动请缨,“难得遇上这样有趣的砍竹差事,他整整陪我操劳了两天把竹林修成竹园”——其实就是实在无聊得紧,跟小孩儿玩解闷(这米虫的女友呢,自然又是个闺秀,“父亲跟过傅增湘,家里一大堆藏园老人的字”——自然要表彰一下,“连孙小姐那手书法也是藏园体”)。最让人诧异的是这一处:《远山行》,“远山先生说他一生功业就是娶了一个俏老婆。我说,你这辈子没打过工没上过班也是功业。他笑了笑,脸上浮起三分的神气。我从来不清楚他家祖上是靠哪个行业致富,有人说是靠地产,有人说是靠投资南洋橡胶园。”我看到这儿惊住了。我不明白吃祖上挣下的老本儿有什么好的,也不明白董公为什么要说这么……阿谀……的话——难道他是奉承吗?也不是,因为上文写得明白:“我羡慕他也他”。这么说来,他羡慕的是远山有偌大家产供他躺着吃,还能自费印书?——洛克菲勒在给儿子的信里说:“我们的命运由我们的行动决定,而绝非完全由我们的出身决定。一个真正快乐的人,是能够享受他的创造的人。那些像海绵一样,只取不予的人,只会失去快乐。我相信没有不渴望过上快乐、生活的人,但真正懂得高贵快乐生活从何而来的人却不多。在我看来,高贵快乐的生活,是来自高贵的品格:自立,看看那些赢得尊重的高贵的人,我们就知道自立的可贵了。受过教育,而无影响的人是一堆一文不值的垃圾。”不多说了。说物,再说“小说”。其实我觉得这本书根本不是小说集,还是散文。董公:好啦,我给你们讲篇小说吧,故事是这样的:主角当然是我的老朋友,他可是老文人,留学英国,学贯,那种派头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见过的,他的爱人呢,跟他差十几岁二十岁,也是老闺秀,绝代佳人,学贯,那种清贵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见过的。那种老文人和老闺秀的雅得要命的爱情,唉哟你们是不会懂的。当然了,他们都拿我当铁哥们儿,我们总一起吃饭喝咖啡,一起逛书店鉴赏珍版书,那种风雅,唉哟你们是不会经历过的。这俩人啊,相爱了(其中一个死了)。好,故事讲完了。他们的职业?人家是富家子弟,传家的都是宫里流出来的宝贝,还用得着工作?躺着吃祖上挣的家产就行啦。后来?后来没有了啊,嗳我给你们讲了这么多风雅的东西,你们还一定要听故事啊,果然是俗物,俗物!好吧那我再给你们来篇小说,主角当然也是我的老朋友,也是老文人,他的爱人,也是老闺秀……诚然,董公的朋友们都是神物,家里都做着清雅生意,吃的是《浮生六记》里的莲子汤,家里从不闹婆媳矛盾,没有教育子女、赡养父母之忧,不用上菜市场买菜,不用挤公交地铁建设社会,小孩生下来摸着琴棋书画长大,长大都是小号的爹妈。他们生命中似乎只有一项任务就是雅雅雅(其实也有不大那么风雅的,比如跟房东太太,但是女主人处理方式雅啊——和和气气要收为偏房,后来还出钱养着她,后来两女还处成了好朋友!你们俗人做得到吗)……董迷们肯定会说了,董公就是认识这么多富家子弟、世外高人,那也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群,那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怎么,还不许写写了?你个女屌丝是羡慕嫉妒眼红酸葡萄,才会说这些话!当然可以写。董公的朋友确乎都是神物,但一模一样的人物,反复讲上很多遍,有什么意思呢?亦舒写那些白衬衣卡其裤女郎,每个故事还都稍微换个样儿呢。董公在序文里创作心:“情节要淡,偶尔笔调太像小说还要收一收,故事太浓了担心一媚入骨。让‘我’穿梭在故事里扮演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描述一个主角。”他大概是想以散文之淡雅,冲解小说之浓媚,杂交成新菜式,类似“茶香红烧肉”。可这毕竟是小说集,无论多“淡”,小说的基本任务是讲故事和塑造人物。董公讲人物只说长得美,一笔好字一口好英文,就齐活,个性全是“清贵得要命”。没有,没有痛苦迷惘,没有天人交战,没有故事,人也是死的,是绢人儿,没点活人气。——木心也是以散文的笔写小说,他有一篇《夏明珠》,主角跟董桥笔下人物有点像:夏明珠小姐精通英文,美貌,还是网球明星游泳健将,为有权有势的男人做外室,后来……大伙都看过,不说了,那个故事很好,有世故,有人情。汪曾祺的《名士与狐仙》也是写老文士跟小女子的婚姻,但让人,觉得确有挚情。《陆犯焉识》也是写留洋的“老文人”和“老闺秀”的婚姻,但写得切实可感。如果有那么一位阅历深厚的老人,觉得一生结交下不少天涯海角的朋友,都很有趣,值得写上一写,我期望那些故事是类似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他幼年失学,13岁就纠集一伴驾船去偷养殖蚝,闯荡海域,人尊称“牡蛎海盗王子”,15岁时就有了一个16岁的。不久以后他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当巡警,去追捕盗蚝贼。17岁他上了捕猎船,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我还有一个朋友,是个秀美的女子,年轻时志愿研究鸟类,二十多岁独自驻留几内亚丛林,后来嫁给了研究搭档,他们的孩子就生在林中,与蜘蛛猴、凤头鹦鹉和当地土著人一起长大……我还有一个朋友,是个优秀的战地摄影师,在硝烟中遇到一生所爱,她也是个坚强无畏的摄影师,两人就此并肩战斗,直到某天她被流弹击中……另一方面,我不知道有否董公的意思——他文中很多绝色的“老闺秀”以及洋才女,都或深或浅地爱上了他。比如序文里的英国老朋友李侬,是名女子,“和李侬坐在她家后院喝茶……李侬怕我冷,进屋拿一方小毛毯给我披上”。这动作很暧昧。我把情景想了一下:我坐在后院跟男性朋友喝茶,我进屋拿毛毯给他披上,啊,立刻觉得这是做了对不起先生的事了。也许三十多年的老友,可以性别之壑,尽情施展关爱体贴?又也许洋女与华女不同?又如《莲房》。“老闺秀”章嫱小姐与董公告别,“她依偎在我臂弯里送我到大门口……双手使劲捏着我的手臂说:照顾好自己!那张雅致的脸全是泪。”除非是情人分离,不然一位“闺秀”不该有这些肢体语言吧?《鹤顶红》更地香艳:鼻如修竹唇如新月身材丰盈且通晓古玩杂项的绝代佳人庞荔,她的老师收藏的古玉,都交给她去盘。她对董公悄声道出秘诀:我揣在怀里日夜贴着肌肤——害得董公“遐想翩跹”。故事结尾庞荔的老师差她给董公送来一枚鹤顶红扳指。此女“凝目瞧着我低声说:(这个扳指)终于归你了。我过!”这话外音很明显:此物带着我的乳香,你收着,就当是信物,你拿回去也放在,就如同我俩合体了一般……不是我非得较真,小说嘛,主人公的语言动作都是为故事和情感指向服务的。我暂时还没想到别的法子来解释这句“我过”。我发现一个规律,董桥的粉丝纷纷表示,读董公美文的时候得焚一炉好香,沏一杯好茶,品一壶好酒……我想,我读董桥读不出滋味,可能是因为我不懂品茶,也不会喝酒。可能等我学懂那些风雅玩意儿,就读得了董桥啦。最后说董氏比喻句问题:老看见这个句式,是。太直接了。他也不腻。随便摘几句:明朗的柔秀的下巴是早春湖滨的天荒地老。一头浓浓的金发是丝绸,映着秋阳最后的霞光潋滟如水。眼神荡漾的是黑森林里的。长发是乌墨,明眸是砚池,一脸胭脂晕是端溪佳石的韵致。还有很为董迷称道的这一句:“一株挺秀的鼻子守护温润的红唇,回眸一笑顿成千吻的渊薮。她的锁骨是神鬼的雕工,神斧顺势往下勾勒一道幽谷,酥美一双春山盈然起伏,刹那间葬送多少铁马金戈。”(《橄榄香》)此话是形容一位意大利女子。且不说“千吻”是多么的别扭。这句话美不美呢?美。里面那些词儿简直耀眼生花。但它可以用来形容所有尤物,国籍都不用分,梦露,梅根福克斯,查理兹塞隆,李小璐,范冰冰,郭书瑶,苍老师,以及晋江起点那些小说里的女主角。即插即用,谁用谁合适。没有个性,所以它是失败的,看完了这句,还是不知道这女人具体长什么样,没法把她跟别的女人区别开来。只知道笼统一个美字。沈从文说“要贴着写”,董桥写人物正相反,是“飘着写”,玄玄虚虚的,在天上飞(其实他写什么都这样)。这种美得只剩下“美”的句子,有什么意义呢?美人都是杏眼樱唇星眸,所以真正的小说家才不写那些,他们会写美人的一点瑕疵,咬舌子,手太大了,短头发乱糟糟,走有点跛……当然,董公是散文家,不能要求过苛。但这本书明明是小说集……还有这种:“黑黑一张脸透着风霜,忠厚里藏满孤独的落寞”(《念奴娇》),这种用漂亮新奇动词的手法是极好的,同样用法比如:胡子里长满故事,憨笑中埋着乡音。还有两篇,有好几行重复文字。《舒老》,讲舒老的女儿舒卷,“素雅的容颜飘着几缕风霜,配上鬓畔的垂白眼角的细纹,整个人仿佛苍苍树林中一朵初凋的水仙”,紧接着一篇《舒卷》,又把同样的外貌描写抄了一遍,“素雅的容颜飘着几缕风霜,配上鬓畔的垂白眼角的细纹,乍看仿佛苍苍树林里一朵初凋的水仙”。这?……虽然是讲同一个人,但在不同的两篇小说中,出现一段几乎相同的话,这也不大好吧?连陈圆圆都懂得这个道理:诗词文章做的好,不过是小才子,有见识有担当,方是大才子。观董公历年文字,他是被“雅”魇住了。其实“雅”只是皮相,绝非生活的。被这个,很容易沉溺到“阶前看秋海棠”之类的“境界”中无法自拔。雅本不是坏事,是生活的小小艺术,但是一定得勘破它,看轻它。如果把“雅”作为终极目标,念兹在兹何日忘之,苦心经营,顾盼自雄,还要讨别人一声赞叹“您真高雅啊”,那就南辕北辙了。以“雅”为大事,为毕生追求的人,应该看看鲁迅《病后杂谈》解毒:——我曾经爱管闲事,知道过许多人,这些人物,都怀着一个大愿。大愿,原是每个人都有的,不过有些人却模模糊糊,自己抓不住,说不出。他们中最特别的有两位:一位是愿天下的人都死掉,只剩下他自己和一位好看的姑娘,还有一个卖大饼的;另一位是愿秋天薄暮,吐半口血,两个侍儿扶着,恹恹的到阶前去看秋海棠。这种志向,一看好像离奇,其实却照顾得很周到。第一位姑且不谈他罢,第二位的“吐半口血”,就有很大的道理。才子本多病,但要“多”,就不能重,假使一吐就是一碗或几升,一个人的血,能有几回好吐呢?过不几天,就雅不下去了……我恐怕只好自己承认“俗”,因为随手翻了一通《世说新语》,千不该万不该的竟从“养病”想到“养病费”上去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写信讨版税,催稿费。写完之后,觉得和魏晋人有点隔膜,自己想,假使此刻有阮嗣或陶渊明在面前出现,我们也一定谈不来的……我找出这篇文章来看“秋海棠”,正乐着,一下看到“催稿费”,一惊,也赶紧去拿自己的小账本,一看辄心头火起,快到年关了,那么多处的稿费都拖着不给(编辑曾说:那是领导把打来的稿费扣下了,放在银行里先吃一两个月的利息)!赶紧写邮件发短信去,挨个儿催。所以我跟董公所赞颂的“清贵得要命”的“闺秀”就更八丈远了。(注:这个人——幼年失学,13岁纠集一伴驾船去偷养殖蚝,闯荡海域,人尊称“牡蛎海盗王子”,15岁时有了一个16岁的,养在船上。不久他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当巡警,去追捕盗蚝贼。17岁上了捕猎船,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后来的故事他差不多都写在自己小说里了——他是杰克伦敦。我是他的粉丝。“牡蛎海盗王子”简直帅爆啦!这才叫精彩的人生哪!躲在书斋里吃祖产鼓捣文玩么,恕我就十分的不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