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港籍仲裁员参审内地劳动争议案件
10月16日下午,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称南沙区(自贸片区)仲裁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港资企业与香港劳动者之间发生在内地的劳动争议案件。
这是今年9月18日全国首批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获聘后,依法履职审理的首宗案件,标志着南沙历时一年试点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作圆满完成。
此次仲裁案件组成合议庭审理,合议庭成员之一为黄江天博士,是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仲裁委聘任的全国首批7名港澳籍仲裁员之一,同时担任香港律师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基本法研究中心执行董事等职务。
对于首次参审内地劳动争议案件,黄江天博士说:“非常高兴能够加入大湾区法治化建设队伍,由于香港与内地在法制、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新时代劳动争议仲裁领域逐步呈现出新形态和新问题,成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但随着大湾区建设的推进,也将构成新的发展机遇,此次以仲裁员身份到内地参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也是希望助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这些改革创新将为人民争取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据悉,2017年南沙成立全国首个自贸区仲裁委后,黄江天博士即受邀在南沙开展香港劳资审裁交流活动,此次参审进一步深化了香港与内地在劳动仲裁领域的交融。
据了解,该案由区人大、政协、统战、仲裁委等现场参与庭审监督。合议庭将在法定审限内择日对案件作出裁决,并依法通过互联网公布全国首份有香港籍仲裁员落款的裁决书。在南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合作示范区和加快推进建设粤港深度合作园的背景下,此举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致力于推动港澳同胞成为国家和平的建设者、法律秩序的维护者。
延伸阅读:
2019年1月,广州南沙获人社部批复同意在全国首个试点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
2019年6月,广州南沙完成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聘任及资格审查、管理、补助、培训、考核(评估)等政策体系。
2019年8月,由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首批7名港澳籍仲裁员候选人签订《聘任意向书》,确定双方意向以及权利义务。
2019年9月,广东省人社厅在南沙组织开展首批港澳籍仲裁员聘前培训及考试,7名候选人全部通过考试。
2019年9月,全国首批港澳籍仲裁员获授颁证。
2019年10月,全国首批港澳籍仲裁员之一黄江天参与审理涉港劳动争议案件。
南方日报记者 柳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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