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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契约拯救互联网 愿望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原标题:以契约拯救互联网 愿望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前段时间,“万维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公布了一项旨在拯救网络的全球计划——《互联网契约》。该计划呼吁政府和企业减少对互联网的滥用,使互联网免受政治操纵,确保它惠及人类。

这样的愿望,听上去似乎很美好。但仅靠这样一份计划,或者仅靠政府和企业,就能拯救互联网吗?笔者认为,这项拯救互联网计划是互联网行业内部的一次自我救赎行动,虽然计划过于理想化,但依然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回归“服务人类”的发明初衷

2019年是万维网的“而立之年”。30年前,在欧洲核子研究中心工作的英国人蒂姆·伯纳斯-李创建了改变现代历史的万维网。如今,它的发展已经超出了创始人的想象。但无论万维网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都不该忘记,“万维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发明它的初衷——服务人类。

在互联网深度融入个体日常生活的今天,它的双刃剑效应也日益显现。一方面它确实为用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无互联网时代”相比,我们的工作、生活甚至思维方式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说,现代人的生活已离不开网络。

但另一方面,与万维网发明初衷背道而驰的乱象,也在不断发生。在笔者看来,这些乱象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在网络空间出现的虚假信息、网络暴力。虽然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空间,但网络中存在的虚假性、侮辱性、煽动性信息却可以伤害到现实生活中的个体。第二类是利用网络非法窃取或者未经同意而使用他人隐私数据,并通过这些数据获取利益。比如,最近谷歌公司被曝未经同意采集了全美2600家医院、5000万患者的医疗隐私数据。第三类是通过网络恶意引导、操控舆论,影响民众选择。

如此看来,防止互联网变成“数字反乌托邦”,抑制网络空间乱象丛生,回归其发明初衷已刻不容缓。在这一背景下,蒂姆·伯纳斯-李希望以契约方式来扭转局面,即通过规定新的契约来完善互联网使用规则,重塑互联网世界的价值观。

对政府、企业、个人提出要求

目前,《互联网契约》已得到了包括微软、谷歌、脸书等科技公司以及互联网权益组织“电子阵线基金会”等150多个组织的支持,但也有亚马逊、推特等巨头暂未表明态度。

《互联网契约》概述了拯救互联网的九项核心原则,针对政府、企业和个人各三项,笔者对具体原则概述如下。

首先,针对政府的原则:政府要确保每个人都可以上网、确保所有网络都能实时访问、尊重并保护人们的基础在线隐私和数据权利,并尽一切努力确保个人的互联网使用权和个人数据管理权。

其次,针对企业的原则:企业要开发出能够助长“人性善”并抵制“人性恶”的技术,要为用户访问互联网创造更加便捷的条件,并明确提出了要为残疾人士和小语种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互联网契约》还要求企业提供更为简化的隐私设置模块,便于人们访问自己的数据和管理隐私模块。另外,《互联网契约》还对企业自身的员工队伍建设、产品发布、科技创新等方面也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最后,针对个人的原则:用户应成为互联网的建设者和协作者,参与建设能够尊重公民话语权和尊严的强大网络社区。《互联网契约》要求个人主动参与网络建设,积极争取个体在网络空间中的话语权,推动互联网资源向所有人开放。

从上述论述不难发现,无论是对政府、企业还是个人,《互联网契约》的核心就是要求各方共同努力,切实保障个人的互联网使用权,以此确保互联网“不作恶”,使之能始终惠及人类。

完善网络建设人人有责

毫无疑问,《互联网契约》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从实践角度来看,契约的理想色彩比较浓,执行起来存在一定难度。

首先,《互联网契约》的约束力非常有限。《互联网契约》只是部分互联网使用者和建设组织的内部协议,对未加入者没有约束力,同时对加入者的违约行为也没有制定实际的制约措施。其次,《互联网契约》提出让每个人像保护环境那样来保护互联网,对于没有技术背景的个人用户来说,这种呼吁的可操作性非常有限。

因此,笔者认为,拯救互联网计划是互联网行业内部的一次自我救赎行动,虽然计划中的部分内容过于理想化,但其提出的对于个体的互联网使用权和隐私管理权的保护,依然值得我们重视与思考。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应该共同思考并采取相关措施,修正当前网络空间中出现的谬误,推动互联网向善。

“如果我们现在放弃建设更好的网络,那么网络不会失去我们,而是我们将失去网络。”这是蒂姆·伯纳斯-李在庆祝万维网诞生30周年贺信中的一句话。笔者认为,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网络,不仅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建设好网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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