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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23日电一、比赛时间和地点:2004年6月24日-25日于体育场。
二、举办单位:永嘉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总工会、县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全县各民营企业。
四、参加办法:
1、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各5人。
2、每项可2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不限)。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女)、1500米(男)、三人异程接力(200米+800米+400米)、立定跳远、垒球投远。
(二)运动员资格:
1、必须是身体健康者;
2、必须是本单位的职工;
3、年龄必须达到18周岁以上(即于1986年6月1日以前出生)。
(三)、比赛执行2002年颁布的《田径竞赛规则》。
(四)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各单项男、女均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代表团总分,接力跑加倍计分。如报名参赛只有八人或少于八人,则递减一名录取。
2、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团体名次以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3、获得团体前八名的代表队,奖给奖杯一座,并给予物质奖励。
4、获得个人前八名的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六、报名、报到:
1、报名:各参赛单位详细填写报名单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两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于2004年5月31日前送交县体育局业务科(联系电线)。逾期不报作弃权论。
2、报到:各代表队必须于2004年6月22日报到,晚上6:30召开领队、教练会议,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