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八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秩序册—田径运动会秩序册
(四)运动员参加接力比赛时须穿统一的服装,否则不予比赛。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男、女:60m、100m、200m、400m、800m、1500m、80m栏、4×100m接力、跳远、跳高、垒球、实心球。
市直、蓬江区、新会区、江海区、台山市、市、鹤山市、恩平市。
(三)小学组
(三)运动员必须持有代表学校学籍卡(统一由学籍管理系统网上下载打印,并贴大一寸彩色近照加盖学校及所属地教育部门印章,其它学籍证明不予受理。高中、初中、小学毕业不得报名参加原组别的比赛)。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80米栏(高0.762米、栏距7.5米,起点至首栏为12米),4×100米接力,跳远(2米起跳),跳高(1.2米起跳),垒球(10寸),实心球1公斤。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2010-2011田径竞赛规则》,起跑采用“零”抢跑。
四、参加单位:
十三、裁判员:仲裁及裁判员由大会竞赛处。
竞赛地点:江门市体育场。
小学组: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十、优秀裁判员、教练员:
二、参赛单位:
十二、裁判员:仲裁及裁判员由大会竞赛处。
(三)每名运动员可报两个单项,并可兼报接力;每个单位各单项报名人数不得多于2人,各组别接力项目限报1队。
十、报名和报到:各参赛单位于2016年5月5日前报名,并将报名表电子表格发至江门市教育局(联系人:潘东华,电话:3503971,邮箱:),报名后于五天内将已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运动员相关参赛资格等材料到江门市教育局进行验证,逾期报名或不参加验证的作不参加论。
六、竞赛办法:
2、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报名参赛,需具有代表单位户籍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非江门市户籍的运动员,需出具二代身份证原件及2014年12月31日前已就读代表单位所在地各学校的学籍卡(统一由学籍管理系统网上下载打印,并贴大一寸彩色近照加盖学校及所属地教育部门印章,其它学籍证明不予受理)方可参赛。
3、运动员在非户籍所在地各市、区学习、训练,可代表学籍所在地单位报名参赛(除运动员户籍所在地单位报名参赛外),需出具该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籍卡(统一由学籍管理系统网上下载打印,并贴大一寸彩色近照加盖学校及所属地教育部门印章,其它学籍证明不予受理)。
(七)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否则不能比赛。
新会区、蓬江区、江海区、台山市、市、恩平市、鹤山市
女子:(13项)
(二)乙组(2001-2002年)。
女子:(11项)
点击下载《江门市第八届田径比赛秩序册》
(八)径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但800米以上的中长跑项目则直接决赛,按成绩排名次。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8.9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3米起跳),跳高(1.3米起跳),跳远(9米起跳板)、铅球(5公斤)、标枪(600克)。
报到:运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运动员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检录和参赛。
高中组: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4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远、跳高、标枪;男:110m栏;女:100m栏;男:5000m;女:3000m。
十一、经费:待定。
(二)组别及年龄:
八、参加办法:
八、竞赛办法:
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4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远、跳高、标枪、;男:110m栏;女:100m栏。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已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
9米起跳板可选)、铅球(4公斤)、标枪(600克)。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江门市体育局。
(六)根据田径规则第四章142条款,凡无故放弃比赛(包括不认真参加比赛;除因伤有大会医生证明可不参加比赛)则取消有关运动员参加该项比赛及所有后继项目(包括接力)的参赛资格,并扣罚该队团体5分。
女子:(14项)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运动员参加接力比赛时须穿统一的服装,否则不予比赛。
(八)径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但800米以上的中长跑项目则直接决赛,按成绩排名次。
(一)高中组
男子:(13项)
(二)励带领运动员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且遵守《教练员守则》的“优秀教练员”若干名。
九、报名和报到:各参赛单位于2016年5月13前报名,并将报名表电子表格发至江门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联系人:李雨顺,电话:3270839,邮箱:),报名后于五天内将已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运动员相关参赛资格等材料到江门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进行验证,逾期报名或不参加验证的作不参加论。
(九)对运动员资格最终裁决和处罚权属于江门市教育局政体科。
十一、经费:各参赛单位食宿一切自理。
(一)对在比赛中遵守《裁判员守则》、工作积极的裁判员进行励“优秀裁判员”若干名。
计分按9.7.6.5.4.3.2.1计算。破市纪录5分,破省纪录10分,破多次纪录按一次计算。接力项目得分乘2计算。
十二、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
三、竞赛地点:江门。
男子:(11项)
五、运动员资格:
各组别录取团体前六名。各组别各项目录取个人前八名。
1、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已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
一、主办单位:江门市体育局、江门市教育局。
(二)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报名参赛,需具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一、主办单位:江门市体育局。
(二)对带领运动员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且遵守《教练员守则》的教练员励“优秀教练员”若干名。
六、竞赛分组及项目:
报到:运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运动员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检录和参赛。
(六)根据田径规则第四章142条款,凡无故放弃比赛(包括不认真参加比赛;除因伤有大会医生证明可不参加比赛)则取消有关运动员参加该项比赛及所有后继项目(包括接力)的参赛资格,并扣罚该队团体5分。
男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栏高1米,栏间距9.1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3米起跳),跳高(1.4米起跳),跳远(11米起跳板),铅球(6公斤),标枪(700克)。
(一)励在比赛中遵守《裁判员守则》、工作积极的“优秀裁判员”若干名。
5、在省队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不占名额。
(五)比赛器材一律由大会提供。
(一)甲组(1997-2000年)。
四、竞赛分组及项目:
(四)如报名后及比赛中发现有运动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取消已取得的成绩名次,追回品以及不得换人,并通报。
七、运动员资格:
(二)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更改报名项目)。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甲组15人(男、女不限)、乙组15人(男、女不限)、丙组20人(男、女不限)。
七、录取励名次和计分办法:
九、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以此类推。破市纪录5分,破省纪录10分,破多次纪录按一次计算。接力项目得分乘2计算。
竞赛日期:待定。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3米起跳),跳高(1.25米起跳),跳远(7米、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80m栏(高0.762米、栏距7.5米;起点至首栏为12米),4×100m接力,跳远(2米起跳),跳高(1.05米起跳),垒球(10寸),实心球1公斤。
(三)每名运动员可报两个单项,并可兼报接力;每个单位各单项报名人数不得多于3人,各组别接力项目限报1队。
(二)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更改报名项目)。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2014-2015田径竞赛规则》。
(一)每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男、女各7人。
(三)丙组(2003年以后)
二、竞赛日期:2016年8月8—11日。
初中组: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参加办法:
(五)比赛器材一律由大会提供。
(七)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运动员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不能比赛。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0.83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3米起跳),跳高(1.2米起跳),跳远(7米、9米起跳板可选)、铅球(4公斤)、标枪(500克)。
江门市第八届运动会竞技组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二)初中组
江门市第八届运动会学校组田径比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