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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助推中药材行业自律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姚倩)6月5日,商务部官网发布消息称,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商秩字〔2019〕5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中药标准化工作,推动中药材生产经营企业履行追溯主体责任、建设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药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覆盖生产、流通等全过程的追溯体系。商务部门发挥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牵头作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海关、市场监管、中医药、药监等部门完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对重要产品追溯实行动态目录管理,建立统计监测和年报制度等。

  根据《意见》工作指导,商务部门牵头探索推进重要产品追溯综合立法,各相关部门继续推动将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信息化可追溯制度要求纳入各领域专门立法中,支持有立法权的地区开展追溯地方立法工作。标准化工作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明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相互关系,合理确定通用性标准与各品类各领域专用性标准制修订需求,有序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等。

  近年来,作为中药产品原料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屡见质量问题,受到业内关注。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31个省市共收回药品GMP证书157张,中药饮片、片剂成为重灾区。其中,吉林省被收回GMP证书的13家企业均因片剂不合格;安徽省被收回GMP证书的9家企业均因中药饮片检查不合格。同时,被没收证书的企业大部分都存在生产管理混乱、生产检验记录造假、超范围生产药品等问题。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邓勇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中药材管理不断加强,形成了以中药材种植养殖、产地初加工和专业市场为主要环节的中药材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态。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中药材管理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标准化种植养殖落实不到位,不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等造成有害物质残留;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设备简陋,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现象时有发生;中药材专业市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乱象。

  在邓勇看来,《意见》的出台是用信息技术倒逼药材源头治理,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此外,《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中药材质量安全,提升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公众健康以及促进中药材产业和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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