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案件成功率超八成
成立四年多,调解案件过千宗,成功率超过八成,广东金融业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不断开拓创新。
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换届选举大会7月2日在广州召开。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沈晓东当选为新一任会长,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周宝志当选为新一任监事长。
该联合会于2014年12月成立,是国内最早成立的省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业性社会组织。自成立四年多以来,联合会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工作,带领会员单位在省内1600多所中小学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受益学生达65万人;在900多个社区开展金融知识宣教,受益群众达35万人。同时,在学校、社区捐建“金融阅览室”50多个,组织举办了第一届“诚信与金融”亲子知识大赛,开展金融教育进社区与助力青年创业创新等活动,
调解金融消费纠纷是联合会的另一项重要工作。自成立以来,联合会推动全省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20个,建立起一支317人的调解员队伍,已调解案件1140宗,包括银行卡盗刷、理财纠纷、中小企业信贷纠纷等,调解成功率达85%,涉争议金额超过10亿元。与法院建立起工作衔接机制,调解协议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得到司法确认,具有与判决同样的效力。据介绍,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公平、专业、快捷且免费,大大减轻了纠纷当事人的负担,是广东实践“枫桥经验”的一个良好范例,有助于改善营商环境,维护金融稳定。
据悉,在推动普惠金融工作方面,联合会还创新推出“互联网+信用三农”农产品项目众筹模式,为1.7万农民筹资超过1.8亿元,直接支持了960多个农业生产项目,有效实现了金融精准助农、精准扶贫。在推动金融行业自律、保护消费者方面,联合会发布了国内第一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指南》,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非法金融广告宣传行为的治理,协助会员单位变更不公平“格式合同”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联合会组织实施的“‘互联网+信用农业’精准扶贫众筹1.1亿元”以及“助力广东平安金融建设,创建全国标杆性行业纠纷调解组织”项目,分别获得了2017、2018年度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会员十件大事。自成立以来,联合会取得多项荣誉,先后被省社会组织管理部门评定为4A级社团、被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评为“2017年度优秀社会组织”。
“以专业社会组织承担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公共服务职能,是联合会创立以来探索出的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模式,可复制、可推广。”联合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已有二十多个省、市、区学习广东的做法,陆续设立了当地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社会组织。
沈晓东表示,联合会将充分发挥公益性公共服务机构和平台的作用,做好金融知识普及和消费者素养提升工作;加强对各种金融消费热点问题的研究,代表金融界发出公正理性的观点,维护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大力做好金融消费纠纷的非诉化解工作和投诉的受理转办、咨询的答复工作,努力成为专业性强、有影响、有权威的金融领域纠纷化解专业组织。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指出,广东金融业在创新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上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联合会的设立和发展就是一个探索创新的成功范例。希望联合会坚守服务为民的宗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开展大湾区内金融纠纷的调解合作、居民财经素养教育合作等方面,主动作为,作出实绩;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维护和谐诚信的金融秩序,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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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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