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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原标题: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上海实践——上海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时代高度,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上海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主动加压,提出上海要在2019年底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各相关单位、各区密切配合,紧紧围绕目标,主动对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东部)标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亮点,全域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近期,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专家委员会相关专家组成评估组,对上海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评估,一致认为:上海市对标第三批和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东部)标准,全域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全域基本达到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上海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服务目标均等化、供给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专业化、公共服务效能化、管理体系制度化”的鲜明特点。

  同时,上海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开展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上海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满意度评估综合得分90.46分。

  自2011年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启动以来,上海全市16个区有11个区参与了共计4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的创建,占比达70%。

  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

  立足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水平,上海制定出台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并结合实际对《上海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同时,规范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等公共文化机构和平台的服务标准和流程,建立全国首个数字文化服务的地方标准《公共数字文化平台服务规范》。

  目前,上海已形成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实现“中心城区10分钟、郊区15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目标,人均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从“十二五”末的0.15平方米增加到0.2平方米。有关统计显示,上海现已建成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23个,街镇图书馆216个;市、区两级文化馆24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216家;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5546个;东方社区信息苑311个;美术馆89家;博物馆140家。“十三五”时期,上海在规划建设上海国际舞蹈中心、刘海粟美术馆、世博会博物馆、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上海革命历史博物馆)、程十发美术馆、上海图书馆东馆、上海博物馆东馆、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新馆等重大文化设施的同时,进一步统筹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拓展方面,上海亦有新表现。针对人群居住结构特点、自然村分散等情况,上海各区积极推动建设介于街镇、村居中间的3.5级邻里中心、街区中心,设置村居4.5级客堂间、睦邻点等基层服务点。在商圈、楼宇、交通枢纽、公园绿地、滨江水岸等公共空间,与社会机构共建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的城市书房、智慧图书馆、望江驿等新型公共空间,有效补充了四级设施网络,实现了城市公共文化资源的优化整合与融合发展。

  为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上海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纳入全市城乡发展一体化、乡村振兴发展工作目标中。在公共文化四级配送体系中,以区域人口为基础进行分配,重点向远郊地区倾斜,着力化解远郊地区资源相对稀缺的矛盾。据了解,截至目前,上海远郊地区配送额度占全市配送总量的20.3%,与市区人均配送量的比例为2:1。此外,依托2018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提升标准化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服务功能”,宣传、文化、民政、工青妇、教育、科技、体育等多系统多部委联合推动,将各类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真正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对于重点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如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困难群众等,上海充分用好各类文化阵地、基层服务点等设施场所,在全市陆续开展了“五一”“十一”以及“同在阳光下”农民工假日电影放映、“青青夏禾知行明德”青少年暑期活动、“社区阳光院线”电影放映和老年优惠观影等有针对性的公共文化活动。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实现从“小循环”到“大循环”

  作为全国最早推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施运行管理社会化、专业化的城市,上海先后编制了《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工作手册》《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服务标准》《上海市关于政府购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参考流程》《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专业化管理主体资质标准》等一系列配套参考文件。

  目前,全市建成运行的216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中,已有超过90%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委托企业、社会组织、群众文艺团队等各类主体参与整体运行或部分项目管理,成效显著。与此同时,上海有市、区两级注册文化类社会组织1200余家,较2015年增长近30%。2019年,参与全市公共文化内容配送主体中,共有包括国有院团、行业协会、民营院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社会机构在内的各类社会主体约600家。

  上海市民文化节是上海市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活动所搭建的重要平台。创办7年来,上海市民文化节累计开展活动近25万项,每年举办的市民文化艺术赛事,发挥着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市民自我展示、艺术普及、区域特色文化培育等功能,累计服务市民超1亿人次,成为上海重大文化品牌项目,先后被评为“上海十大新闻”“上海十大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各种社会资源在以上海市民文化节为代表的市、区两级公共文化平台上转化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实现了从系统内“小循环”到社会化“大循环”的转变,有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文化志愿服务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桥梁。目前,上海有文化志愿服务队伍约5200支,20万人。在市级层面成立了“上海市文化志愿服务联盟”,通过不断健全上海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级,大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并纳入全市志愿服务网络,使全市的志愿者队伍形成合力。

  2013年始,上海在全市层面设立“上海市公共文化从业人员三年万人培训”项目,开启与知名高校创新合作模式,对全市各级公共文化从业人员进行有主题、成系列、全覆盖的专题培训,努力提升其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至今,该项目已举办400期短训、巡讲,累计培训学员3.5万人次,为加强人才队伍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基本实现“点单式”“订单式”服务

  创建公共文化内容的四级配送网络,是上海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目前,上海已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文化内容配送平台,根据市民需求开展配送工作,基本实现了“点单式”“订单式”服务。为加强精准化供给,上海在全市设置了5000余个市民文化需求二维码,形成“需求地图”。2019年,上海市区两级配送文艺演出、文化讲座、艺术教育活动共计3.88万场,文艺指导7.8万课时,电影和农村数字电影放映10万余场,总受众约1768万人次;东方信息苑总服务1759万人次。公共文化内容供给持续向3个远郊地区倾斜,配送额度占全市配送总量的20.3%;持续向基层居村下沉,配送场次数占总配送场次的76%。

  近年来,上海及各区积极搭建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采购平台,不断扩大公共文化产品采购范围,逐步建立起区域化机制供给模式。2017年2月,浦东新区创新举办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采购大会。2019年3月举办的“上海市及长三角地区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采购会”第一次将文采会扩展到长三角,也是文旅融合后首次实现公共文化产品跨区域、全产业链的集中展示,是公共文化及旅游产品供给侧改革的一次全新尝试。

  2013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得到文化部肯定并推广。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过程中,上海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服务方式转型升级,大大提升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整体效能,建成了全国第一个省级区域全覆盖的数字化文化服务平台“文化上海云”。目前,“文化上海云”注册用户超过500万,线上场馆数4000余家,平台日均浏览量达50万人次,累计发布40万条公共文化活动信息,市民通过平台预约参与的活动达14万余场。

  同时,“文化上海云”开设了公共文化服务“云上直播”功能,举办“云上市民文化节”“5·18云上博物馆日”“云上影视文化节”“上海国际艺术节·艺术天空”“云上群星奖”等线上品牌服务,推动文化活动线上直播、录播活动,打造更加开放、全天候的活动模式,让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兴趣爱好的市民利用碎片化时间体验服务,在线直播观看人次达4100万。

  此外,依托“文化上海云”平台,上海积极探索面向居村的“文化云盒”。整合“订单式”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用“文化云盒”形式配送到基层,用户既可选择云盒集成的文化资源,也可上传本地的特色文化资源,目前已在全市1150个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内完成铺设。

  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文化走亲”增强活力

  树立大文化发展理念,推动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跨部门、跨领域共建共享和融合发展,是上海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的重要指导思想。2011年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协调小组成立,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审议决策、统筹协调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事项;每年召开全市公共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同时,全市各区均建立公共文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全面推进重点任务改革。目前,上海已完成区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全覆盖,各区均组建了“以区级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各街镇图书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分馆,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农家书屋等为基层文化服务点,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在区域内联动共享”的总分馆主要架构模式,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成效显现。

  与此同时,上海公共文化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也在稳步推进。目前,上海已完成58家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建立以理事会制度为标志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探索实践多方共同议事、咨询和决策机制,推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新机制。全市216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均成立社区文化群众议事机制,协同推动现代社会治理和社区自治。上海还积极培育群众文化团队和基层文化能人,鼓励群文团队自我发展,鼓励文化能人发挥作用。

  上海广泛开展“文化走亲”活动,通过跨区域“文化走亲”来增强基层公共文化活力。目前,全市各级各类群众文化团队超过2.3万支,其中市、区、街镇三级群众文化团队6000余支,在构建和谐社会、引领文明风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公共文化服务的监管机制层面,上海已建立由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第三方、广大市民和媒体等共同参与的多维监管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建立全市公共文化机构设施日常巡查机制,组建日常巡查志愿服务队对全市已开放运行的区级文化馆、图书馆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展常态化的暗访巡查。每年末对各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满意度测评。定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街道(镇)图书馆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估定级。同时,结合每年公共文化重点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法制保障,“三化”轨道保驾护航

  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性法规体系的完善,上海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于2012年出台全国第一部社区公共文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与此同时,上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贯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本市贯彻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规范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并积极推动《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上海市全民阅读保障条例》等立法,现已申报2020年上海市人大立法正式项目,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性法规体系,把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在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上海各区越来越重视制度建设。如嘉定区文化馆在总分馆制推进过程中形成了《上海市嘉定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制度文件汇编》,明确统一标识规范、统一配送规范、统一服务标准规范、统一数字服务规范以及统一政府考核规范。浦东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通过规范图书室和延伸服务点的工作,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建立图书室和延伸服务点统一管理的抓手,提升分馆服务网络的整体效益。徐汇区先后制定了《徐汇区公共文化配送工作流程》《徐汇区公共文化配送巡查评分标准》《2018徐汇区公共文化配送主体管理办法(暂行)》《2018徐汇区各街镇公共文化配送需求主体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性文件。

  目前,上海正按照党中央要求,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希望上海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难啃的骨头,发挥开路先锋、示范引领、突破攻坚的作用,为全国改革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指示,继续全力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上海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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