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将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
原标题:今年将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
本报记者 张航 任珊 魏婧
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面加速、发布实施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30条政策措施、推动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三城一区”主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
正在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在“科技创新”方面用了非常多的笔墨,这让代表们倍感振奋。刚刚过去的2019年,北京的科技创新跑出了“加速度”,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尤其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科创30条”和《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突破了科技创新的原有壁垒,极大地激发了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2020年北京将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建设“三城一区”主平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开放创新合作等方面持续发力,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多措支持全国科创中心建设
在日前举行的市人大代表询问、政协委员咨询活动上。不少代表、委员来到北京市科委的咨询点。他们急切地想知道今年北京在建设科创中心方面有哪些新动作。
市科委主任许强告诉代表、委员们,今年北京将全力服务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落地,整合优势创新资源,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深入对接国家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积极争取承建国家“十四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5G、光电、AI(人工智能)、区块链、医药与健康等领域,加快突破底层和关键技术,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
许强说,北京要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政府服务更加贴近企业,贴近市场,扎实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此外还要积极推动开放创新合作,以京津冀协同创新为引领,打通产业链。积极争取国际科技组织或其分支机构落户北京。此外要办好中关村论坛,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集科学技术交流和成果展示、发布、交易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为了能让更多人领会条例、用好条例,目前市科委正会同市人大相关部门、市司法局编写条例的释义解读。此外针对“科创30条”,目前市科委也正在联合相关委办局研究起草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落实落细,支持北京科创中心建设。
“三城一区”建设今年全面发力
下大力气建设“三城一区”主平台是今年北京建设科创中心的重要任务。许强说,要高标准推动“三城一区”规划落地,围绕“科学+城”,实现科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科研与产业等同步建设,抓好各项重点任务和项目的落地。
在中关村科学城,要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中关村“试验田”作用,统筹推进中关村“一区多园”协调发展,支持各区聚焦重点领域,打造产业生态环境,形成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企业与研究机构、产业与资本多要素融合的产业发展实力。在未来科学城,要深化与央企合作,营造“龙头企业+中小创新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高校”的创新生态。东区要重点布局能源产业,打造“能源谷”;西区沙河高教园区要加强产教合作。
刚刚过去的2019年,规划面积100.9平方公里的怀柔科学城建设框架已经全面拉开,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市人大代表、中科院北京综合研究中心主任姜晓明告诉记者,落地怀柔科学城的五个大科学装置中,有四个以中科院为主体,今年将做好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还要引进高水平的研究机构和研究团队。
怀柔科学城东区32.5平方公里位于密云区,市人大代表、密云区委书记潘临珠表示,密云将围绕地球系统科学、生命科学应用研究方向,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研发平台。他说,科学城东区建设的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工程已经完成85%,四个交叉研究平台今年要确保开工。潘临珠代表还透露,密云还与北京大学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将共同推动北京大学医学部(密云校区)等工程加速落户科学城东区。
作为“三城一区”中的“一区”,2020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结合几大产业发展,提升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市人大代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梁胜介绍,今年开发区将围绕细分的产业链条继续打造开放式、跨界的创新平台,通过产业链条把企业集合到这个平台上,不但在北京地区形成产业高地,还可以带动天津、河北,实现京津冀产业综合协同。
研发不能“惜力”,科研要敢“选题”
本次会议上,不少代表都在热议去年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科创30条”。在市人大代表许泽玮看来,以往大量科技成果可能会放在学校或者科研单位,但实际上是研究者自己的成果。新条例的出台使得将来研究成果变为市场化产品时,可确保科研工作者自身的收益比例,这十分有利于科研工作者去创造更具市场活力的产品或成果。
市人大代表朱卓来自海淀中关村园区,他告诉记者,对于研发型企业从业者,他们最关注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中对人才的支持,因为人才是研发企业最重要的核心要素,留住人才,科研成果才能源源不断地涌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去年北京引进人才落户3500余人。我们企业也是受益者。”朱卓代表说,让这些人才在北京踏实工作,才能心无旁骛地聚焦科技研发与创新。
许强告诉记者,近些年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从北京市到各区,都出台了许多推动科技创新的法律政策措施,希望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创新主体要用好、用足这些政策。对于科研单位,要进一步探索新型的科研组织形式,这个形式要权责明晰,运转有效,更加贴近市场;对于企业,要坚持创新,在研发投入上不能“惜力”,在一些核心技术上要拥有自己的优势和竞争力,同时要敢于、善于和科研单位开展合作,形成产学研的顺利衔接;对于科研人员,要敢于“选题”,努力形成更多原创性的突破,打破“唯论文”现象,使研究的科研成果真正能够解决现实问题,支撑相关领域和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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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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