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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妖雪评论:台湾“监察院”会不会成为下一个政治战场打瘦脸针费用

  台湾《联合报》近日发表评论说,台湾“监委”被提名人陈师孟语出惊人地把“监察院”定位为“废物利用”,让向来是冷衙门的台湾“监察院”一时火热。很多人却搞不清楚,台湾“监察院”究竟是要端正官箴的“御史大夫”?还是要除之而后快的“政治盲肠”?

  打不死又废不掉

  台湾的“监察院”历史可以回溯到国民政府时代。成立于1931年2月,今年刚过86岁生日,民进党一向主张废除“监察院”,20多年前,叶菊兰当“立委”时,就曾讥讽“监院”是“苍蝇院”、“盲肠院”。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最近补提名“监委”时,也重申废除立场。陈水扁执政时期,“监察院”一度停摆三年,打不死、废不掉,最后又死灰复燃。

  “监察院”存废吵了几十年没有结论,关键在于“监院”是台湾的“宪法”保障机关,除非“修宪”,否则纯属空谈。但“监察院”毕竟不是走味的恋情,想断就能断。民进党既然废不掉,于是考虑安排自家人入驻,至少可以蓝绿平衡,避免“监院”“办绿不办蓝”。

  “监委”职权包括调查、纠正、弹劾、纠举、巡察、监试与审计。其中,弹劾失职公务员与纠正行政机关是两大尚方宝剑,让“监院”发挥正面功效,可是“监察院”乌龙办案也不是没有,台湾“国防部”防弹头盔案造成许多人受冤屈,后来“监委”只是道歉了事,但是事过境迁,受诬陷官员被“监委”损坏的名誉,无从补救。

  在当前岛内“宪政”架构下,“监委”只有一个检验关卡,就是台当局领导人提名、“立法院”同意。只要头过身就过,“监委”可说没有天敌,不受任何“宪政”机关监督制衡。

  6年内无人可管

  虽然台湾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监察委员”若有失职或违法,可由“监委”制衡。但在官官相护下,“监委”的退场机制形同虚设,除非有人犯下滔天大错,否则“监委”在6年保障任期内几乎无人可管。

  台湾“监察院前院长”王建煊卸任前,形容“监察院”是“残害忠良院”,希望将“监察院”早点关门。他说,权力使人发疯,有些形象还不错的“监委”,刚进“监察院”中规中矩,不到半年就有发疯现象。“监委”每月收入2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有车,有秘书,独立办案,无人能管,一干6年。

  马缺蔡提 结果是……

  蔡当局现在补提名11席“监委”,起于2014年7月“立法院”行使同意权,“立委”刷下马英九提名的11位“监委”,蔡当局如今才有补好补满的空间,补提“监委”的剩下任期,还可做到2020年7月31日。

  "马缺蔡提"结果,现任18位"监委"是马当局提名,另外11人由蔡当局提名,未来“监察院”将出现蓝绿共治局面。

  陈师孟扬言要让“恐龙法官”、迫害绿营政务官得到应有惩罚,似乎提早埋下伏笔。民进党这场盲肠再造工程,将决定“监察院”会不会成为下一个政治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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