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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一词多义致商务开发屡撞车 篮协与联赛谁该让步?

  说起CBA,大家的第一反应是在说中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但CBA同时是中国篮协(Chinese Basketball Association)的英文缩写。由于联赛本身就是由中国篮协主办,所以联赛和篮协用同一个名字看似无甚妨碍,但一旦涉及到商务开发时,这其间的隐患瞬间就会被放大,因为联赛和篮协均可以授权他们的赞助商使用“CBA指定X”字样,所以往往导致同类的两种产品直接撞车。说起CBA,大家的第一反应是在说中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但CBA同时是中国篮协(Chinese Basketball Association)的英文缩写。由于联赛本身就是由中国篮协主办,所以联赛和篮协用同一个名字看似无甚妨碍,但一旦涉及到商务开发时,这其间的隐患瞬间就会被放大,因为联赛和篮协均可以授权他们的赞助商使用“CBA指定X”字样,所以往往导致同类的两种产品直接撞车。

  这些年下来,因为这种撞车而造成的商业摩擦不时出现,但却一直没有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考虑到联赛影响力越来越大,联赛的赞助商也多是实力一流的知名品牌,所以相对而言,赞助篮协的品牌往往被指难脱山寨气息,因而屡被诟病。在这里,不妨一起去回顾一下篮协这些年来在商务开发方面的个别值得商榷的地方。

  众所周知,目前CBA联赛使用的logo名为“篮球的面孔”,是2005-06赛季开始前,由时任篮管中心主任的李元伟敲定的。CBA的前身名为甲级篮球联赛,创立于1995年,后来由于联赛升降级进一步细分,所以甲级联赛又在1998年更名为甲A联赛,不过在习惯NBA的叫法后也顺嘴把甲A称之为CBA,不过,在2005年之前,一直更喜欢把联赛称之为甲A篮球联赛。

  在2004-05赛季结束后,甲A联赛已经运营了十年。在那天夏天,李元伟宣布,甲A的历史已经结束。从2005-06赛季开始,联赛经过一系列将升级为全新的职业联赛,而联赛的名字也将从甲A篮球联赛正式更名为CBA职业联赛,为此李元伟还专门设计了全新的联赛logo,这就是如今大家经常看到的“篮球的面孔”。不过在这之前,甲A也有自己的logo,那就是老球迷们所熟知的“扣篮”。

  “扣篮”诞生于世纪之交的那个赛季中。只要仔细看看这个“扣篮”那优雅舒展的单臂暴扣,相信大家都能认出,这个logo的原型就是王治郅。和NBA因为忌惮杰里-韦斯特收取肖像费而从不敢承认韦斯特是logo原型不同的是,篮协从一开始就承认,这个logo的设计灵感就是来自于大郅在比赛中的一次单手扣篮。

  自从“扣篮”作为CBA联赛的logo出现后,联赛的赞助商们就统一使用这个logo,而篮协的赞助商则使用篮协的logo。直到2005年李元伟推出全新的联赛logo后,“扣篮”则退而被指定为中国篮协的商务标志,专门用于商业开发用途,而中国篮协的logo则不再用于商业用途。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王治郅“扣篮”logo是给中国篮球赚取赞助费最多的logo。

  2001年夏,在国际国际集团(IMG)的CBA联赛商务运营权到期后,羊城报业集团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羊城报业)以3500万/年+10%利润的报价获得了CBA与WCBA的三年商务运营权。但此后的剧情如你所知,在距离CBA联赛揭幕仅剩下一个月的时候,羊城报业突然单方面宣布撕毁协议。由于当时联赛既没有招到太多赞助商,更没有冠名赞助商,所以联赛面临着“裸奔”的窘况。

  羊城报业单方撕毁协议的原因有很多,其中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他们经过摸底发现自己的招商能力根本不足以收回承诺给篮协的那3500万的成本。不过他们撕毁协议的理由同样也很充分,那就是联赛和篮协商务开发授权CBA字样使用的冲突。

  羊城报业曾向篮协称,他们本来准备找农夫山泉来做联赛冠名商,每年要价1500万。但随后却发现,在市场上有另一种矿泉水也在使用CBA字样。原来,这家矿泉水是中国篮协的指定用水。当已经有竞品在使用CBA指定饮用矿泉水字样时,试问农夫山泉如何会掏1500万来和竞品一起共享这种授权呢?

  羊城报业要求篮协撤销这种授权,这自然被篮协强硬。在篮协看来,篮协、联赛、国家队在商务开发方面是并行不悖的线,各有各的赞助商。至于CBA字样的使用,篮协和联赛并无真正冲突。篮协的赞助商完全可以注明是“中国篮协指定X”,而联赛的则是“甲A篮球联赛指定X”。如果赞助商非要单用CBA这三个字母来懒省事,一旦出现问题,或许也要在自身上找找原因。

  正是因为篮协要开发自己的商务权,为联赛赞助商的权益让,最终羊城报业才一怒之下单方撕毁协议。如果不是中篮公司仓促接盘,时任中篮公司总经理的翟继荣脑筋足够灵活,在一个月内招商招到3000万,也许2001-02赛季的联赛真的会“裸奔”。

  因为羊城报业在2001-02赛季联赛开打前一个月单方撕毁协议,时任篮管中心主任的信兰成只能仓促安排篮协的全资企业中篮体育开发中心(俗称“中篮公司”)接手。时任中篮公司总经理的翟继荣作为“救火专家”成功在一个月内招商招到3000万,勉强使得篮协避免了巨额亏损。

  脑筋特别好使的翟继荣在为联赛招商取得成效后,又开始对中国篮协的相关商务权进行开发,而在这其中,被翟继荣成功挖到金矿的就是和雷速公司的授权合作。

  2000年前后,福建晋江的一批体育用品生产商开始加大宣传力度,投资赞助体育赛事,这其中有后来成为中国体育用品领军品牌的安踏、匹克等。2001年,一家名为厦门雷速的体育用品公司和翟继荣达成了合作协议,中国篮协将商标授权雷速在自己生产的鞋服上使用,于是市场上就出现了“CBA雷速”品牌的各种球衣球鞋。雷速则按年缴纳授权费,3年总计约600万,这在当时绝对是笔不小的收入,篮协仅仅用自己的logo就换了600万,确实是笔非常划算的买卖。

  在三年合同结束后,此时,篮管中心主任已经是李元伟,李元伟在2004年3月因为连赛持续亏损而翟继荣辞职,随后擢升自己的得力爱将严晓明出任中篮公司总经理。严晓明在对篮协商务权进行开发时发现翟继荣当年和雷速的合作方式很不错,于是决定继续和雷速合作。不过,雷速希望能够签订一份长约,这样他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追加投资,对CBA雷速这个品牌进行深度开发。当然,签订长约的代价就是授权费价格提升。最终严晓明和雷速签订一份全新的长约,长度达到了12年,不仅超出李元伟的任期,还把继任者的管理权提前透支。为官者一般寅吃卯粮,但最终这份合同却得到了体育总局领导的批准。

  当时严晓明和雷速双方约定,新合约周期内的授权费由固定额度+销售提成两部分组成。随后,中篮公司和雷速共同出资组建了中篮雷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篮雷速”)。该公司在事实上是个空壳公司。CBA授权产品虽然由雷速全权负责销售,但走账必须走中篮雷速的账,此举旨在CBA授权产品的销售额。在合同中,双方设定了几个跳出条款,如果雷速的提成额度达不到约定,篮协有权终止合作。不过,据了解,截止到目前,中篮公司依旧与雷速保持着合作关系。

  在和篮协合作的前三年里,“CBA雷速”只是赞助了中国篮协旗下的青年联赛、甲B联赛以及CBA全明星赛和WCBA联赛。而在此后签下长约后,“CBA雷速”先是一口气签下了李楠、莫科、尤纳斯等代言明星,随后在2006年又干脆从“CBA雷速”更名为“CBA”,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推广。

  而与此差不多同时间,安踏以3年6000万的价码成为“CBA联赛唯一指定运动装备”赞助商。很快,安踏就对雷速使用CBA字样表示不满。毕竟,由于雷速的存在,安踏在事实上并不是CBA唯一指定运动装备,因为雷速同样可以使用CBA这三个字母。安踏一度据此向篮协提出交涉,但经过李元伟多方安抚,并专门解释CBA不仅是联赛的缩写同样也是篮协的缩写。在明白了这个文字游戏后,安踏颇为无语。好在,鉴于雷速的销售额并不大,所以安踏“大度”地选择网开一面。

  在中国篮协授权的合作品牌中,另一个被诟病的就是中国乔丹。根据资料显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注册于2000年,法人代表为丁国雄。在正式注册后,乔丹的重点放在了篮球项目中,他们积极参与赞助中国篮协旗下的各种赛事和活动。

  在乔丹赞助的篮协赛事活动中,比较知名的是由中国国家教委、体育总局的、在中国主要城市开展的“中小学小篮球板”工程。此后又先后冠名赞助了2001、2002、2003年“乔丹杯”甲B联赛,并成为2002年CBA中国男篮甲A联赛全明星赛乔丹明星队冠名赞助商。凭借着持续不断地赞助中国篮协旗下的赛事,乔丹知名度大增,连续荣获国家商业部信息中心颁发的“全国重点大型零售商场畅销产品”荣誉称号,2005年更是成为“中国驰名商标”。

  鉴于乔丹长期支持中国篮协的工作,中国篮协此后将乔丹指定为中国篮协(CBA)唯一专用产品。当然,乔丹获得这种授权同样需要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就此,乔丹在自己的产品和宣传中也开始使用CBA字样。

  值得一提的是,乔丹还冠名了2009-2011年的中国篮球年度好新闻评选。近几年来,鉴于迈克尔-乔丹本人多次起诉乔丹品牌,乔丹品牌的声誉直线下降,再加之中国男、女篮一直和耐克合作,所以中国篮协近几年已经悄悄地把自己与乔丹做了切割。

  总而言之一句话,由于CBA具有双重指向性,所以篮协和联赛的赞助商之间不时就会出现摩擦。未来,随时CBA联赛实现管办分离,篮协和联赛将进一步从属关系,在这种情况下,CBA联赛公司必须想办法,来解决CBA一词双用的,不然,这迟早会成为CBA联赛招商工作的巨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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